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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協定對台灣影響及因應策略之研析 

編號: PR0926B

作者: 劉大年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7.12


摘要:

本研究主要是分析美韓FTA對台灣的影響及因應策略。美韓FTA為美國在貿易談判授權(TPA)終止前所簽署的最後一個FTA,協定共分24章,無論在農工產品關稅調降、服務業市場開放、投資保障、政府採購、爭端解決以及勞工與環保等各項目上,美韓FTA均算是一開放程度較大的FTA。 

美韓FTA為近年來對我國影響較大的FTA,由於美國目前仍為我國及韓國出口的重要市場,所以就貿易層面而言,美韓FTA對台灣最主要的衝擊來自於美國市場的貿易移轉效果。綜合本研究定性與數量模擬分析的結果,主要受影響產業為紡織成衣業、電視、塑膠、閥及軸承、汽車零組件以及包括工具機、扣件及手工具之其他產業。 

除了貿易移轉效果外,美韓FTA也會對台灣產生其他層面的影響,包括投資移轉效果,以及進一步催化東亞乃至於全球區域經濟整合,台灣被邊緣化的程度因而升高,其中所產生的影響不容忽視。 

美韓FTA也使得韓國在東亞區域整合上取得先機,未來韓國如果再與歐盟及中國簽署FTA後,幾乎已成為一自由市場,對我國的衝擊值得重視。另外美韓FTA也改變了以往美國在亞洲區域結盟的被動局面,並促使亞洲其他國家主動地尋求與美國洽簽FTA,形成了所謂骨牌現象。 

其次由美韓FTA的談判過程,也可做為未來推動美台FTA之參考。首先由於經貿實力的懸殊,美韓FTA在談判的過程當中,呈現非常不對稱的情況,未來美台FTA亦將出現相同情況。另外由美韓FTA洽談的經驗,預估未來台灣在與美國洽談FTA可能面臨的重點項目包括(a)農產品市場需大幅開放。(b)為爭取少數農產品(如稻米)列入敏感項目,工業部門必須全面開放。(c)政府採購必須放寬。(d)必須調整全民健保之藥品核價制度。(e)美國紡織成衣市場雖大幅開放,但需搭配嚴格的原產地規定。 

最後在建議事項方面,可以分三部份說明,一為因應美韓FTA下區域經濟整合的總體建議,二為針對國內受美韓FTA影響較大的個別產業之建議,以及三為我國未來推動FTA策略之建議。 

在因應美韓FTA區域整合方面,可以分為以下3點說明: 

1.加強FTA衝擊之系統研究 由於FTA涵蓋範圍有愈來愈廣泛的趨勢,國內應就FTA協定主要內容,進行部會的分工,長期追蹤以有效掌握其脈動。在研究對象方面,則應以對台灣影響較大的FTA為優先考量重點。 

2.加速FTA資訊的擴散 除了美韓FTA的內容外,未來對台灣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FTA,政府亦應主動提供相關資訊,以使各界可以掌握最新的資訊。 

3.強化FTA因應措施 我國未來如與主要貿易伙伴洽簽FTA,國內部份產業必然會受到影響,為加速談判進展,有必要先制定相關因應政策,以降低FTA的衝擊及減緩對外談判壓力。

韓國在製造業方面的因應措施可供參考,特別是針對受FTA衝擊而提供給企業及勞工的「貿易調整支援制度」以及針對中小企業而設計的「中小企業事業轉換制度」,可做為未來我國擬定相關政策之借鏡。另外為了便利作業起見,建議也應成立類似韓國具有整合資源功能的「貿易調整支援中心」機制。 

至於在個別產業影響,由於各產業屬性的差異,所以在因應策略亦有所不同。不過綜合而言,未來因應美韓FTA主要策略為多點布局並注重新與市場的開拓,品牌的建立以及創造更高附加價值,加強產業上中下游整合以建立完善供應鏈,強化政府相關輔導措施以提升產業技術以及加強對外簽署FTA等策略。 

在未來推動FTA策略建議方面,可分為針對邦交國及非邦交國加以說明:首先在邦交國方面,未來我國除了應持續推動與中美洲邦交國簽署FTA外,若其他邦交國簽署FTA條件成熟,我國也應積極推動。與邦交國家簽署FTA經濟效果雖然不大,但至少可以先行累積談判經驗,做為未來與貿易大國洽簽的參考。 

其次在非邦交國方面,則應以美國為首先目標,並就未來可能面對問題,預先進行衝擊評估並擬定配套措施。特別是台灣必需先符合美方「一項前提與六項原則」的立場,才有可能啟動FTA談判。在此方面,台灣必需先改善兩岸關係及與美國簽署雙邊協定,例如政府採購、投資保障以及租稅協定。 

在對其他非邦交國方面,台灣也可比照美台FTA的方式,考慮先與這些國家洽談簽定涵蓋層面較小的雙邊協定,以強化雙方的經貿關係,做為未來建構全面之FTA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