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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廠商如何運用「中美洲關稅同盟」拓展宏都拉斯、瓜地馬拉及區域市場商機 

編號: PR2388B4

作者: 徐遵慈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21.07


摘要:

中美洲整合歷程可大致分成四個階段:(1)整合初期(1950-1969):中美洲經濟整合在拉丁美洲地區起步最早,1962年便成立「中美洲共同市場」(CACM);(2)整合停擺(1969-1990):1970年代後因成員國領土衝突、各國國內衝突不斷等,使整合進程受到阻礙;(3)組織振興(1990-2009):1990年代「中美洲統合體」(SICA)成立,為中美洲整合進程增加新動能;(4)整合深化(2009至今):瓜地馬拉、宏都拉斯開始談判更緊密的關稅同盟,並邀請鄰國如薩爾瓦多、尼加拉瓜等加入,形成北三角關稅同盟(又稱中美洲關稅同盟)。中美洲三國(瓜宏薩)共計3,210萬人口,相當於中美洲人口的73.7%,貿易總量共計62億美元,占中美洲地區貿易量的69%,使北三角成為拉美第八大經濟體。 

北三角關稅同盟近年發展備受國際社會關注,前身為2017年6月生效的瓜宏關稅同盟,聚焦在關務整合與貿易便捷化等相關措施。2018年8月,薩爾瓦多正式加入,形成瓜宏薩關稅同盟(北三角)。亦積極邀請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巴拿馬三國加入。尼加拉瓜被視為下一個有可能加入的國家,未來整合過程可望持續擴大。在該關稅同盟主要內容上,成員國75%的貨品能自由移動,98%的貨品將享有共同對外關稅,形成「單一關稅領域」,但排除咖啡、糖等38項產品。亦將強化「整合邊境海關」的運作,成立專屬的海關申報系統「中美洲單一發票申報表格」(FYDUCA),促進貨品通關時的貿易便捷化。 

北三角關稅同盟初步經濟成效可反映在貿易表現上,瓜宏關稅同盟成立後,雙方貿易量快速成長,顯見貿易促進效果。薩爾瓦多加入關稅同盟後亦是如此。然而2020年新冠疫情衝擊北三角區域內貿易及貨品與人員流動,相互貿易皆較過往衰退。在對美國出口上,美國自中美洲四國進口除薩爾瓦多相對停滯外,其餘國家呈成長趨勢,尤以尼加拉瓜成長速度最快。然此貿易成長主要是受惠於《美國-中美洲與多明尼加自貿協定》(CAFTA-DR)及更早的加勒比海倡議相關法案所給予的貿易優惠,是否與該關稅同盟有相關性,仍有待商榷。 

當前瓜地馬拉與宏都拉斯兩國已開始履行北三角關稅同盟的義務,薩爾瓦多於2018年正式加入,尼加拉瓜則已提出申請,因此擴大範圍尚有限。依本研究文獻整理及訪談當地臺商之看法,在北三角關稅同盟成立前,中美洲四國彼此間已開始進行經貿整合,許多商品進出口已免關稅,因此關稅同盟與既有機制差異不大,但臺商認為如各國確實執行,對海關通關速度會有幫助,樂見其成。然而,亦有宏國臺商認為此將會強化瓜商與薩商對宏國企業的競爭。 

我國當前在中美洲主要投資之產業包括:塑膠製造、農業與食品加工、紡織等,疫情後我商可出口中美洲潛力商品包括:資通訊產品、自行車以及家用健身器材等。參考中美洲四國與我國簽署FTA之降稅內容分析,資通訊產品受惠於資訊科技協定(ITA),多早已免稅,為我國對四國之優勢產品。 

其餘產業則各自有其比較優勢,如尼加拉瓜為我國出口紡織原料關稅最為優惠國。相對來說,自行車零件以及室內健身器材為我國強項,但在關稅與運輸體積考量下,出口零件至當地再行組裝,以CKD的方式銷售會較符合成本。 

而在我商可在中美洲設廠的潛力、優勢產品中,紡織與自行車,部分仍尚有關稅或未納入降稅項目內。如紡織原料除尼國外,瓜、宏、薩三國在FTA下,皆將部份原料列入排除降稅產品清單中(E類)。而自行車零件在宏、薩兩國FTA下,亦有部分項目被列入排除降稅產品清單。如欲促進我商至中美洲投資生產,此二產品為應調降關稅的重點產品。 

塑膠雖為我商在中美洲主要投資產業,部分產品關稅仍存有關稅,惟塑膠原料多為免稅或僅有5%關稅,塑膠半成品或成品則視各國情況有不同稅率,多為5-15%。受訪臺商皆認為塑膠原料5%關稅影響不大。再者,相較之下從中國進口原料亦須關稅,但相對成本低廉,是較多臺商偏好之進口地。故塑膠製品亦可作為我國檢視FTA降稅情況以及進一步談判降低稅率的目標產品,但效益應較小。 

整體而言,本研究建議政府單位應回頭檢視現行FTA對各產業廠商之效益,做為未來後續諮商或簽署新FTA/ECA之參考,並可著重於自行車零件以及紡織原料此二項產品。對此,廠商也呼籲政府應檢視我國與友邦FTA以調高自由化比率,並提高廠商在當地設廠之誘因。 

最後,本研究提出五個推動臺商至中美洲邦交國投資之策略建議:1. 利用全球供應鏈區域化與疫情後生產在地化的契機,政府與廠商可重振中美洲四國設廠生產計畫,政府可協助與地主國政府洽談改善投資環境及供應鏈不足等問題;2. 參考日、韓模式,整合貿易拓展、官方援助(ODA)與技術合作計劃,以促進產業聚落與一條龍式之投資型態,擴大投資效益;3. 選擇中美洲當地具競爭優勢產業(紡織成衣、塑膠加工、農產品等),協助臺商在當地建立進入美國與歐盟市場之加工基地;4. 協助中美洲在地僑臺商解決在當地投資障礙,擴大給予僑臺商赴邦交國投資之實質優惠與具體協助;5.檢視我與中美洲四國FTA內容,以擴大開放範圍與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