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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機車對運輸溫室氣體排放影響之研究 

編號: PR2393-1

作者: 楊晴雯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21.12


摘要:

因應全球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 目標,我國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範下,積極投入減排措施。此外受惠於資通訊技術快速進步,電氣化及共享運具的發 展,共享電動機車的管理調度及佈設範圍,成民眾隨需使用(on demand)的目的,除改善以往持有方式的機車閒置與效率不彰,亦有機會發展為公共運輸中最後一哩(last mile)的選項之一。然而,儘管共享電動機車有達成機車持有或使用減量、減碳的潛力,但亦有可能與公共運輸產生競合關係,甚至取代原先使用步行、自行車之旅次,爰需深入了解民眾運具使用行為改變影響因素,方能進一步釐清。 

因此,本兩年期計畫之研究目的如下:(1)探討共享電動機車造成用路人運輸行為改變之影響因素 ;(2)分析共享電動機車各類族群之特性、可能運具選擇(移轉)傾向、使用意願與阻礙因素,並探 討其對運輸溫室氣體排放之影響。為此,本計畫今年度已完成蒐研國內外共享電動機車之使用行為因素、溫室氣體排放影響、研究方法等相關文獻,藉以擘劃「110年共享電動機車使用意願與行為調查計畫」市話前測及網路調查執行方向,並根據調查結果研提明年度「111年共享電動機車使用意願與行為調查計畫」,內容 包括調查方法、抽樣方式、調查範圍、問卷設計等,希冀透過111年正式調 查結果推估共享電動機車使用的實際減量效益進一步作為未來國內共享電動機車管理政策之參考依據。 

根據今年度今年度市話問卷前測市話問卷前測(臺北市103份、高雄市100份)調查結果發現,結果發現,北高二市受訪者年齡層偏高情形,且多數受訪者可能因不熟悉共享電動機車服務內容,故使用意願之因素較多元。此外,不熟悉共享電動機車服務內容,故使用意願之因素較多元。此外,因高雄市幅員廣大,且民眾多數不清楚共享電動機車服務,故針對明年度將進行的正式調查,本計畫建議抽樣方法可透過「多變數反覆加權法」至與母體結構一致為止,或採「住宅與手機雙底冊調查覆加權法」,規劃市話及手機樣本數配置,且高雄市調查範圍方法可依據業者服務區(十大人口行政區)設定訪問區,以避免調查結果缺漏部分族群或偏誤;另網路問卷調查(臺北市431份)統計結果發現,具騎乘共享電動機車經驗者達37.6%,潛在使用者約44.1%、無意願使用18.8%,雖未騎乘過共享電動機車受訪者有30%認為無法取代既有使用運具,但願意取代者多數以取代既有燃油機車的使用為主,且額外提供誘因可促使已具使用經驗者及潛在使用者使用共享電動機車。另透過ICLV分析結果發現,「省錢、環保、便利性」與「認同共享經濟」皆能提升民眾對於共享電動機車使用「意圖」,並以通勤族作為推廣對象,使其減少私有運具使用。此外,民眾在通勤目的情境中,節省通勤時間對騎乘共享電動機車意願影響更大,將可作為未來擬訂運輸政策管理及推廣共享電動機車相關策略之擬訂之參考依據。然而,共享電動機車使用之實質減量效益,需俟本計畫明年度完成正式調查後估算確認,並可進一步探討共享電動機車其他運具間競合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