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析有效縮小我國地下經濟規模之財政政策及其對整體稅基與稅收之影響 

編號: PR2111

作者: 黃勢璋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9.10


摘要:

一、研究動機目的 

臺灣地下經濟規模占GDP比率達28%,與多數已開發國家相比高出許多。地下經濟活動與逃漏稅之間存在高度相關性,透過財政政策來降低地下經濟規模以及避免稅基侵蝕,一直是各國政府維持財政穩健、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本計畫研析有效縮小臺灣地下經濟規模之財政政策,並藉由數量評估的方式,衡量該政策對臺灣整體稅基與稅收之影響。本研究的執行單位為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並獲得Visa支持。 

二、研究架構方法 

本研究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進行,先透過蒐集國內外相關理論與實證文獻,分析臺灣現行小規模營業所形成的地下經濟相關問題,再透過專家訪問與座談,廣泛徵詢各方意見,同時也瞭解全球主要國家目前對此一課題有效作法,進而研擬適合臺灣目前經社現況的合理且可行之改進策略,並向財政部申請使用財政資訊中心之營業人各年度申報資料,進行資料分析,且試算改進措施對政府稅收、稅負公平之影響,最後並提出改革建議。

三、政策建議 

為建置臺灣公平合理的營業稅制度,並有效縮減地下經濟的規模,本研究以現行營業稅制度的稅基合理化作為主要政策建議之方向,聚焦醫療診所(包含:醫美、獸醫與牙醫)、補習業、小規模營業人與固定攤販等應稅營業額的合理認定、擴大,提出政策建議方向與稅基、稅收的影響估計。 

重新界定醫療美容之勞務性質:仿照日本,醫療勞務若適用健保給付則免負擔消費稅,如醫美等自由診療服務不適用健保給付,則需課徵消費稅。根據工商普查資料與衛福部105年之整形診所家數調查,預計將醫療美容業納入營業稅體系約可創造營業稅額7,600萬元。 

重新界定牙醫醫療之勞務性質:以該醫療服務是否納入國民健康保險為基準,例如:將非外傷性齒列矯正、人工植牙、牙齒美白等提升外觀美貌服務納入課稅範圍。根據衛福部《106年國民醫療保健支出》資料估算,若106年度牙醫部分服務納入營業稅課稅範疇,預計可增加約26.5億元稅收。 

將獸醫業全數納入營業稅課徵範圍:現行營業稅法第8條第3項之免稅規定,其立法意旨在於「提高國民健康、降低就醫者負擔。」,所以現行制度將獸醫診所排除在營業稅課徵範圍之外,並不符合原先立法之目的。根據主計總處《105年工商普查初步調查》資料估算,若105年度獸醫執行業務之勞務納入營業稅課稅範疇,預計可增加約1億元稅收。 

重新檢討補習班有關營業稅免稅的規定:部分補習班所提供之勞務若偏向一般消費性質,其應納入營業稅的課徵範圍;至於升學教育的補習勞務,屬於人力資本累積的中間型財貨,可繼續維持免徵營業稅之規定。根據105年工商普查結果,若將外語類、技藝類及教育輔助類等三類補習班納入加值體系課稅,預估將可為營業稅創造約12億元租稅收入。 

小規模營業人制度的檢討:將小規模營業人納入加值型體系(5%營業稅率)並輔導開立發票,建議除了目前施行的「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以外,財政部能夠開放且鼓勵行動支付業者在小規模營業人同意的前提之下,運用營業人的銷售額及其相關資料,並與「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系統」嫁接,以利行動支付業者發展出簡化小規模營業人的報稅流程服務機制,以降低營業人稅務依從成本,進而逐漸將小規模營業人納入加值型體系。根據財政資訊中心資料推估,以107年度資料為例,約可增加約莫53億元至74億元營業稅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