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書抵稅制度對出版產業及財稅影響評估及因應作法後續研究 

編號: PR1962

作者: 連文榮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7.12


摘要:

105年文化部曾委託進行「購書抵稅制度對出版產業及財稅影響評估及因應作法」研究計畫,本年度(106年)計畫是前述105年計畫的後續研究,主要的工作項目是蒐集出版相關業者之意見,擬定購書抵稅之執行方式;根據105年度之「購書抵稅制度對出版產業及財稅影響評估及因應做法」研究計畫的研究報告,更新購書抵稅之稅式支出評估;擬定對外說明推動購書抵稅政策優惠措施之「文化部推動全民購書抵稅政策說帖」,以及針對政策說帖配合文化部對外作說明。 

近年來,民眾閱讀圖書的平均數量逐年遞減,使得圖書出版產業的整體產值也連年下降,金額由101年的352.0億元至104年下降至238.5億元,顯示國人閱讀書本的數量與購買數量的減少,除了衝擊出版產業的產值規模持續萎縮外,更讓臺灣的閱讀風氣與文化根源持續消彌。有鑑於此,文化部擬針對「購書抵稅制度」進行研究,希以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增列購買書籍之項目,以鼓勵民眾購書,提升國人閱讀風氣與推廣閱讀為文化底蘊扎根,並進而帶動出版產業活絡及鼓勵創作。 

觀察國際上其他國家之作法,採取購書抵稅的國家僅馬來西亞,納稅人可為自己、配偶或子女購買的書籍、雜誌及其他出版刊物等傳統印刷刊物,或是電子書籍與刊物之購買單據來做為購書證明申請減免所得稅。然其他國家多半以提供特定族群藝文消費補助,如法國、荷蘭、西班牙及韓國等,主要以針對青少年或弱勢團體發放文化卡或文化青年護照等來促進圖書購買、觀賞音樂劇等表演藝術,讓更多民眾能擁有參與文化事務的機會。 

 從購書抵稅措施的稅式支出影響評估來看,在僅考量一般圖書購買的情況下,針對48種情境進行模擬,除了都將造成綜所稅直接減少外,也間接都將使營業稅及營所稅增加,但無法彌補綜所稅的減少,因此將有淨稅損。不過,對經濟將有正面影響,購書金額、生產總值、附加價值、就業人數都將有所增加。 

由於40種情境的稅式支出評估結果都有淨稅損,若考量財源籌措因素,建議對於購書抵稅金額設定門檻或打折,可使直接稅損下降,雖然也同時使經濟促進效果減弱,但卻能使淨稅損下降。但若是從推廣閱讀提升國人閱讀風氣與國家整體競爭力的目的來看,設置門檻或打折雖能有效降低稅損金額,但卻與鼓勵全民閱讀的政策良意相違背。 

在購買書籍的標準與採行認列的方式上,由於ISBN與財政部的稅務行業標準分類中的結構大致相同,而ISBN即如同書籍之身分證號碼,因此建議在購買書籍的標準上,可參考採用ISBN前三碼(978)來作為圖書商品購買之標準,同時若考慮要進一步區分本國出版或國外出版之書籍,亦可由ISBN的群體識別碼來查看是否為本國出版。在採行認列的方式上,納稅義務人在進行年度報稅時,則應自行提供購買書籍之單據,如收據、電子發票等,以作為抵稅之證明。建議未來在執行上,消費者購買圖書商品時,應由業者輔以確認書籍後方的ISBN碼,若為圖書商品時,業者應協助消費者於電子發票或收據上蓋上店家之認證章,確認此張發票或收據係購買書籍之憑證,以作為報稅之依據。不過,由於目前所提出之購買書籍標準與認列之規劃為初步雛形,尚有討論空間,因此建議在未來政策形成過程中,實務上的操作應邀請產、官、學界專家加入討論,以廣納各界意見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