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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產業合作輸出第三國市場合作模式研究 

編號: PR1770B2

作者: 王文娟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6.12


摘要:

本計畫在針對十大系統整合輸出產品之現狀逐一分析後,再根據台日對主要地區的總出口表現、全球的商機、第三地的政策、台日合作經驗、我國的政府政策及企業優勢及日本的政策等6大面向考量,篩選出十大系統整合出口產品中的太陽能產品,作為優先推動台日企業合作開拓第三地市場(本計畫建議先以東南亞地區為主)的產品。主要原因除了太陽能發電的商機龐大外,東南亞有許多島嶼,電力供應不足;我國企業在太陽能產業的產業鏈中游較日本企業更有優勢,日本則是在上游及下游具有優勢,因此台日企業具有合作的契機。 

從日本政府推動國際投資合作的政策來看,在金融政策方面,在一般情況下,對外投資融資是透過民間的商業性外匯銀行,但是日本政府特別重視的對外投資合作項目,則由政策性金融機構支援。其主要機構有輸出入銀行來負責融資和擔保、株式會社國際協力銀行(JBIC)確保穩健發展、海外貿易開發協會的融資。在對外投資保險制度方面,基於戰爭、內亂、革命、地主國政府行使不正當的權利等因素,造成的不能收回貸款、投資和收益等交易上的危險及設備等的物資損失,就是對外投資合作風險。日本對外投資合作保險的執行機構一直是由政府主管部門直接承辦,投資風險業務的對象分兩個部分,一是對外投資資本保險,另一是對外投資利潤保險。另外,日本綜合商社通常以廠商的代理商身份活躍在世界經濟貿易舞台上,除具有貿易功能外,還作為參加企業組成的產業集團的組織者,成為跨國公司進行對外貿易和跨國經營的前導者;在發展國內貿易、擴大進出口交易、推動三國間貿易和合作、拓展企業的跨國經營和技術開發等各方面,均扮演重要的角色。 

在執行本計畫的過程中,由赴日考察、訪談台日企業、召開座談會蒐集到資訊。歸納重要看法如下: 

1.日本企業對於台日合作系統出口的態度,主要在於拓展台灣內需市場為首選;參訪的日本中型企業,對於台日合作的意向,同樣是以拓展台灣內需市場為主,但比較不排斥討論台日合作拓展第三國市場的相關議題,只是會先以雙向合作為優先;共同拓展第三國市場方面,日方企業回應在建立長期穩定的雙方合作關係後,應該有機會進一步合作,考慮共同開發其他市場。 

2.台灣企業對於台日合作系統出口的看法,普遍認為台日合作共同拓展第三地市場的難度頗高,也體認到要發展台日合作商機,首先必須與日本企業發展長期合作關係,取得深厚信任感後,才有機會進一步合作拓展第三國市場。 

3.專家學者對於台日合作系統出口的看法,從系統整合出口的角度探討台日合作的前景,十大系統出口領域中已有多個項目具備自行作戰條件,如U-Bike、ETC、智慧校園等,已有輸出其他國家的成功案例,並有推廣輸出至更多國家的企圖,未來潛力值得期待。論及系統整合出口與日商合作的可能性,就十大系統出口領域的性質來看,係以資通訊技術(ICT)為核心,應存有台日合作的空間。 

4.綜合整理參加企業分享經驗研討會的看法,發現拓展成功至少必須具備以下幾項特徵:(1)主標企業必須具備成功案例,證明本身能力,並提高知名度及外界的評價,這又必須經過長期經營與累積才能顯現;(2)資金供應要能到位;(3)熟悉地主國的決標運作流程,有許多特殊因素(例如利益的創造與歸屬)要完全瞭解;(4)競爭企業間的優劣勢掌握。 

有關台日合作系統整合出口的策略如下: 

1.選擇軟體為核心的領域突破日商心房:日商對於硬體技術的防衛心很強,且挑選國外合作對象時抱持極度小心謹慎的緊戒心態,非經長期磨合,難以取得其信賴。因此,無論是整廠整案類型的大規模輸出方案,或是基礎建設及能源設備等類型的重大工程,與日商合作都須建立在已經存在的長期合作默契,短期間內恐無法在台日合作新項目上取得明顯成效,更遑論共同拓展第三地海外市場。 

2.強化系統整合出口的融資體系:我國輸出入銀行的體系隸屬於財政部之下,受到制度面限制,不僅申辦要件頗多,且資金規模不足。以韓國為對照,其政府提供廠商標案差價補貼,因此韓商勇於在海外標案上以低價搶標。最近國發會成立投資基金,業者對此抱有高度期許,希望能真正發揮支援廠商拓展海外市場的效果,成為強力的資金後盾。 

3.提供產能供應的品質保障:就台日合作拓展第三地市場的議題,其實台商實際參與日商在海外標案的案例頗多。然而,在日商主導下,日商以其品牌作為整體團隊標誌,未讓台商掛名的情況也多有所聞,成為不具名的參與者。爭取系統整合出口的海外標案時,國際間對於廠商品牌的認同感是一大決定因素。 

4.搭配新南向政策深耕當地市場:政府刻正大力推動新南向政策,而東南亞與南亞個別國家的國情風俗及交易習慣差異頗大,必先做好功課及準備,才不至於鎩羽而歸。 

5.拓展出口採取靈活調度手段:政府現今力推五大產業推動方案,內容包括:「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藥」及「國防」等五大創新產業,以加速我國產業轉型升級,作為驅動下世代產業成長的核心。其中,智慧機械產業係指從精密機械升級為智慧機械,以創造就業並擴大整廠整線輸出,希望透過開發智慧機械的自主關鍵技術、零組件及應用服務,經過應用、試煉、驗證等程序,再系統整合輸出國際。 

6.打造海外標案支援配套體系:提供日商海外標案的經驗作為參考,其配套措施值得學習。日本商社在海外設有駐點服務顧問公司,協助標案廠商完備各項競標文件及行政手續,廠商因而得以專心準備標案內容。日後若得標,需支付投標所需相關服務費,若未得標則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對於投標廠商而言,是非常有效的協助服務機制。 

7.政府應積極媒合台日企業的合作機會:企業間的合作,必須經過長期的磨合,讓雙方了解彼此的優勢,但在這之前,企業要先展現本身的特長,再設法讓外界看到此特長,政府可以扮演重要的媒合角色,以期能促進台日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第三地市場。或引介台灣企業與日本商社交流,以尋求合作的機會。 

根據分析結果,歸納結論如下: 

1.台日企業合作系統整合出口不必限定在單一或少數行業:雖然各行業有不同的特性,但要尋求台日企業合作於系統整合出口來開拓第三地市場,基於有許多因素是沒有分行業的,例如資金融通、招標程序,因此雖然本計畫從多面向考量後,篩選出太陽能產業為優先推動台日於東南亞合作的行業,但必須東南亞有招標案,否則不會有合作的機會。 

2.雲端系統可作為台日合作系統出口的優先試辦領域:根據台商在日本經營多年的經驗,採取台、中、日的金三角模式,即台灣管理、日本技術,以及中國大陸製造的分工方式,已成功向日本中小企業爭取到大量的雲端相關產品訂單。 

3.拓展第三國市場需先著力經營長期關係:透過至日本實地考察可了解到,日商對於know how的防衛心很強,欲尋求合作關係,必須要有長期經營的心理準備,在取得其信賴感之後,才可能發展出日後密切的合作夥伴關係。而與日方合作過的台商,也都對此了然於胸,針對共同拓展第三國市場的立足點,在於先建立長期合作的雙邊關係,進而深化其他合作模式。 

4.多方探索台日合作之可行模式:歸納參訪日企的發展趨勢,無論是系統整合型的名門企業或區域內的中大型企業,一致重視核心技術研發、開發海外市場、多角化經營、納入環境共生與永續發展等議題,與世界接軌的企圖心強烈。而我國政策以發展新創產業為優先,持續重視永續經營綠色環保,並力求開發新興市場等概念,與日本企業發展方向契合,需縝密比對產業鏈上適合彼此切入的部分,且合作模式不宜拘泥於產業別,而應以完整提供從生產流程、最終產品到相關服務的新形態商業模式的角度思考,共同催生經濟成長新動力。 

5.採取彈性態度拓展第三國市場:針對台日共同拓展第三國市場,需先釐清兩個問題,一是台日合作主體為何,二是重點拓展市場為何。在台日合作主體部分,彙總訪談台日企業的看法意見,應以產品線較完整或市場布局較久的一方為主,搭配另一方具有優勢的技術,或生產線上一環,或服務擅長部分,進行拓展第三國市場的合作關係。而台灣企業若能在日方的基礎上,經由台日合作進入第三地市場,則可省卻重新開發市場及跨越政治門檻等複雜問題,或可成為彈性推展新南向政策的另一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