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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應回收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環境影響成本推估及相關準則研擬計畫 

編號: PR0938

作者: 羅時芳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8.02


摘要:

本計畫主要目的為推估具有理論基礎與費率計算實際可用之環境影響成本,首先探討環境影響成本之理論架構與方法,並依費率訂定之政策目的,選取適當之評估方法;其次為釐清國內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經處理廠拆解處理,所可能產生的廢棄物與其環境影響,並根據可能造成環境之影響推估環境影響成本。 

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可能對環境產生危害物比例最大者為:(1)螢光粉所含之汞(Hg)、(2)各元件拆解過程產生之廢油、(3)重金屬,如砷(As)、鎘(Cd)、鉻(Cr)、銅(Cu)、鎳(Ni)、鉛(Pb)及鋅(Zn)等。 

可用以推估環境影響成本的方法繁多,根據第一次專家學者座談會結論,以「維護成本法」作為本研究環境影響成本推估基礎,並以其子方法:清運成本、二次污染防治成本、及復育成本等作為可能之推估模式選項。 

環境影響成本推估結果如下:1. 清運成本:一公斤之廢物品需支出2.4~3元。2. 二次污染防治成本:筆記型電腦7(元/台);主機板23(元/台);監視器30(元/台);印表機18(元/台),各廠資料詳見表4-14。家電物品之污染防治成本為廢電視機35(元/台);廢洗衣機41(元/台);廢電冰箱118(元/台);廢冷暖氣75(元/台)。3. 復育成本:以汞案例為基礎為640元(元/台)、以油案例為基礎為38(元/台)、以重金屬案例為基礎為2(元/台)。 

本研究所推估各類「環境影響成本」數值,的確將使費率因子中「回收清除處理總成本」此項收入增加,但此時若在「環境影響成本」此項無對應之支出,則收入之增額,將在下一年度費率因子中,為「信託基金結餘攤銷數」所稀釋,對最終費率值之影響有限。 

本研究之政策建議如下: 

1.  建議以二次污染防治成本推估結果,當作環境影響成本替代變數。 

2.  環境影響成本之收入,需妥善運用於回收體系下防治污染之活動。 

3.  建議環境影響成本推估值必須同時考量基金支出,才具操作實質意涵;若目前暫無法同時考量,則可考慮將環境影響成本自費率公式中移除。 

4.  考慮推動回收處理廠商環境資訊揭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