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台與索羅門群島簽署FTA對我國貿易, 投資及能源合作之營影響評估 

編號: PR0932C21

作者: 杜巧霞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7.12


摘要:

索羅門群島為我國位於大洋洲的邦交國,人口約56.6萬人,平均每人國民所得624美元,屬於低度開發國家,大部分經濟活動以簡單農事、漁獵為主,現代化的經濟活動尚未普遍。近年來,最重要的經濟活動為黃金開採與棕櫚油產業,兩者合占GDP30%,主要出口項目為不可食用的天然資源產品,其次為食物、活體動物、初級加工製造品。主要進口項目為機械、運輸設備、食物、製造品、燃料潤滑劑等。2002-2006年均有貿易赤字,平均約占出口值之56%。經常帳赤字靠國際援助來支應,其中區域協索團(RAMSI)主要由澳洲主導,自2003年以來,協助索國強化法律規則、改善經濟管理、提供基礎服務、改善社會環境發展,惟自2006年5月索國新政府上台後,雙方關係惡化,澳洲揚言將退出RAMSI,可能對索國經濟有重要影響。 

進入索國的直接外人投資以投資在黃金、棕櫚油及伐木業為主,其餘在沿岸有漁業加工活動,在服務業部門,主要是觀光旅遊業。為了吸引外資,索國政府已展開改革措施,惟2006年外人直投資仍有減少趨勢。目前外資在索國可享租稅優惠,包括所得稅、關稅皆有優惠。索國為低度開發國家,享有杜哈回合談判貿易與發展委員會通過之相關優惠;同時是「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島國組織(ACP)成員,與歐盟簽定有(Cotouno)協定,農產品進入歐盟享有優惠;索國也是美拉尼西亞領袖集團成員,集團成員間互免關稅;此外在南太平洋區域貿易暨經濟合作協會協定之下,索國對澳紐出口享有優惠或免稅待遇。 

2006年我國對索國出口商品約值30萬美元,被索國課徵11.39%關稅,自索國進口商品約值6.8萬美元,被我國課徵0.33%關稅。未來如果台索FTA使索國取消關稅,約可使我國出口成長7.84%。不過,由於基期值太小,出口值增加程度有限。自索進口則更因我國已給予索國最低優惠稅率,對索國不具有顯著效益。因此未來在台索FTA中,應可妨照我國與中美洲國家簽署的FTA,以附約的方式另外簽署「加強雙方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協定」,或以日本與開發中國家簽署「經濟夥伴協定(EPA)」之方式,一方面開放市場,另方面也加強當地投資環境之改善,吸引台商赴索投資、取得資源、開發市場與商機,進而達到促進雙邊經貿關係與鞏固邦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