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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職業訓練的回顧與前瞻 

編號: EP0067

作者: 張清溪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19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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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試圖從經濟理論與實際資料的分析,探討臺灣職業訓練的各種問題。就理論分析上,除了檢討幾個職訓觀念外,主要是從「人力資本」的觀點,配合職訓通用與專用的特性,討論職訓經費如何分擔的問題。從實際資料中,一方面回顧我國職訓史,並從「職訓金」制度與現行體系的檢討中,策劃未來努力方向。另外,基於職業訓練的及時、短期與應變性,職訓決策須有快捷的資訊系統,且因職訓缺乏巿場供需機能,必須加以事後的效益評估,因此本文亦深入探討了職訓訊息的各種管道與職訓評鑑的方法。 

臺灣的職業訓練,除少數是以失業者的技術救濟為目的外,大多具有促進勞動者升遷、提昇技術水準之積極目的。這種希望在一個健康的勞動巿場上,再增強其活力,在世界各國是相當難能可貴的。但一般討論職訓,似以工業類的技術工(本文也以此為主要分析對象)為限,高層管理人員、行銷、服務人原等「軟體」技術訓練仍頗受忽視,亟待加強籌劃。 

「公費」職訓,應以資金巿場不完全、風險性高、有外部效果(促進經濟穩定與公平)為施行原則;依此原則,政府應提供補助給低收入者與失業者、在偏遠地區,以及「通用性」和收益不確定(但預期值高)的職業訓練,且最好在「經濟不景氣」時大力推展。但因職訓缺乏巿場價格調節功能,必須加以客觀的評鑑。 

目前企業界參與職業訓練完全是自動自發的。由於訓練成果很少是純粹「專用性」,各事業單位深怕「為人作嫁」,自然不願投資訓練員工。為有效打破「坐享其成」以致「同歸於盡」的惡性循環,政府有義務責令各事業單位、同業公會甚或職業公會辦理或政府集資(主要由事業單位負擔)辦理職訓。訓練費用,應依各業技術之「通用性」、「風險性」、「所得重分配效果」等準則,分別訂定個人、企業、同業公會、政府分攤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