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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歐國營企業私有化模式之探討 

編號: EP0160

作者: 歐陽承新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19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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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產權私有化是統制經濟在邁向市場經濟過程中所必須面對的基本課題,也是當前大部分東歐與前蘇聯地區為推動經濟體制轉軌所採用的重要策略和手段。從布拉格到海參威,倍受矚目的私有化作業如今已快速脫離政府由上而下的指導,而發展成一種頗具規模的社會運動。在為時約三年的經改浪潮中,原東德除外,凡匈牙利、波蘭、和捷克三個最近西方的原社會主義國家,更率先啟動改革的鎖鑰,並隨即展開一系列體制重建的工作,它們包括:通過相關的企業與私有化法案、引進外資、建立市場組織與制度、積極為土地、財產、與生產工具的發還(Restitution)、占有、和支配營造條件,藉以釐清並重新界定所有權的歸屬,試圖透過誘因和報酬機制的重建,恢復法人機構、企業主、和一般人民的財產權,進而為創造個人和社會財富催生。 

在這本世紀僅見的所有制改造活動中,位居原社會主義經濟骨幹國營企業(State-Owned Enterprises) 的私有化,無疑是所有企改類型中難度最高、規模最大,而對社會經濟影響最深遠的基本變革。相對於此,習慣於市場經濟運作並據之思考的人士,對於牽涉整個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轉軌的東歐和前蘇聯國營企業私有化,到底要採取那一種途徑或策略,不僅會覺得好奇,也會提出一系列的疑問:體制轉軌的必備條件為何?私有化是否應完全按照市場經濟的準則推進或有保留?是採秘密標售還是政府公開放售(Public Offering)? 資產價值評估的基準為何?股權無償轉讓或象徵性收費對全民配給是否可行?放售的對象應是財力雄厚,且擁有先進管理技術的多國籍企業或是民族資本家?競爭環境如何培養?它和私有化的關係何在?職工在企業中應占多少股份? 

諸如以上的問題如認真探尋可說是無窮無盡,而問題之間又有複雜的依存關係,何者該優先處理,何者殿後,在轉軌政策形成時自然會引發改革是否有著程序性(Sequencing)的疑問?政策間的關聯是否應受到經濟安定(Stabilisation)考慮的約制?大、中、小企業的私有化應遵循那一種規律?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是制定改革政策時要不斷考慮、修正,並預作可行性評估的重要課題,它的範圍無疑十分廣闊,不是一份研究可以充分探討而有結果的。 

為此,本研究擬縮小範圍,試擷取東歐大型國營企業所有制改革的兩種主要途徑:「股權憑證私有化」和「瞬發型私有化」參見(第二章第一、二節),作為模式的探討對象,並結合這兩種模式在對應性的代表國家捷克與匈牙利,實際的運作情況研判,藉由個別和對比分析評估東歐企改得失。在分析中,兼用上述兩種模式的波蘭經驗及其它輔助性材料,不另闢專章討論,僅在涉及推論完備與題旨有關時提出,以彰顯經濟體制改革的若干異同性。東歐的企業私有化目前仍屬於經改的初級階段,東歐國家為實施這一目的所採用的策略、方法、與具體手段,和市場組織結構,大致已定型的西方市場經濟自有極大的出入;為反映這一結構差落,本研究在題旨組織上便不能捨棄重要但看來瑣碎的制度因素,而著重容納變數較少同時較為機械的技術分析。快速變遷的東歐經濟研究有賴詳實而充分的資料供應,始能順利進行,但這也是時下各國研究東歐和蘇聯經改學者共同的困擾。為此,須要考量各種限制並在多種研究方法間尋取平衡。 

基於以上構想,本研究首章通過定義的界定闡明東歐私有化在體制上的特殊性;次介紹捷克和匈牙利目前為進行大型國營企業私有化所採用的不同模式;附錄A 針對捷克人民對股權憑證不同的需求程度以及憑證供給量和價格不確定的情況,試用函數關係模擬憑證重複標售(Iterative Bidding),達到最後均衡的過程;第三章說明經改與私有化的歷史背景,及在捷、匈兩國實際的發展情況;第四章從不同層面綜合檢討所有制改革與私有化的關係,內部和外部限制對轉型中企業經營行為的影響,並在局部模式架構較為單純的假定下進行若干命題推演,包括轉型中經濟(勞資)所得分配均衡模型的建立,以及規範經改和牽涉私有化政策「序列」的MSIC及進行序列調控的DH準則,均屬作者所開創的新思考方向;第五章提出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