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平交易法草案之檢討與建議 

編號: EP0098

作者: 顏吉利、王弓、張清福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1986.10

圖片檔

摘要:

隨著工商業的蓬勃發展,經濟結構的急遽轉變,以及交易過程的日趨龐雜,妨礙巿場機能運作的商業行為也為之層出不窮。例如,藉助獨佔力、寡佔力哄抬價格、以協議方式壟斷巿場、或以不公平營業手段杯葛同業等。如何對上述行為作有效的規範,乃成為亟待解決的課題。 

為維護交易秩序、確保公平競爭,以促進國民經濟之安定與繁榮,行政院早在民國七十年五月即以院會決議,責成經濟部研訂「公平交易法」;至民國七十三年二月間,行政院再度指示經濟部於七十三年五月底以前完成「公平交易法」草案。去年(七十四年)三月初經濟部終於完成草案,報請行政院審議;今年(七十五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公平交易法草案,轉請立法院審議。 

綜觀公平交易法草案之內容,係針對獨佔力的濫用、企業結合、聯合行為、不公平競爭及多層次傳銷等行為加以規範。未來競爭自由是否獲得保障,不當競爭行為是否得以避免,以及巿場機能是否充分發揮,端賴公平交易法之訂定是否得當而定。基於這些考慮,本文擬從經濟學觀點,對公平交易法草案作一檢討,以收集思廣益之效。 

為求新擬訂之草案獲得立法機構之支持,應掌握下列幾項大原則︰(一)反托拉斯法與不正當競爭防止法應一併立法;(二)應採取低度立法原則;(三)應同時適用於公營事業;(四)應設立適切的執行機構暨合宜的救濟途徑。且為了該法在將來能有效地施行,宜對症下藥,從下列幾個方向加速配合︰培養學有專精的人才,籌設完整可信的資料庫,建立適合國內環境之經濟理論與法律觀點,從事嚴謹而客觀的實證分析,並建立分立而相輔相成的執行、考核與監督制度,庶幾乎一部保障自由、公平競爭的公平交易法,可指日而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