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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契約、差別性報酬率管制與福利增進 

編號: EP0094

作者: 邱毅、孫克難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19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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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利用一個簡單的「當事人─代理人」模型來探討報酬率管制下多元目標廠商的行為,從而討論政府如何透過多階段決策過程來決定「最適管制報酬率」以及在此管制率下對受管事業所生的各種經濟效果。 

本文主要的發現有三點︰

(一)報酬率管制下,會造成廠商資源配置的扭曲,引起生產成本的增加,而此一現象在效用極大化廠商較利潤極大化廠商尤甚。但若經理採「差別計件工資契約」來建立企業人事誘因機能,則可以減少這種扭曲現象。 

(二)無論受管事業屬於何種經營動機,由於最適報酬率管制制度的存在,必使得產量與因素投入增加,且因為對價格的壓低,故社會淨福利亦能有所增進。 

(三)受管制公用事業大多具有規模報酬遞增的現象,此時政府可透過「差別性報酬率管制」的手段,來迫使企業健全其「人事系統」,即經理需加強其監督與衡量的職能,建立「差別計件工資契約」的獎懲系統,藉以促進企業活力,創造勞動誘因,此時政府可針對企業人事健全程度,逐步放寬其報酬率管制;這種效果可局部矯正管制下資源調配無效率的現象,且有助於社會福利的增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