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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勞工運動之透視 

編號: EP0129

作者: 金克宜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19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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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7年 6月29日韓國執政黨代表發表「民主化宣言」之後,境內勞資糾紛突然大幅度增加,且處理勞資爭議所採取的手段甚是激烈,數月間不但形成勞資關係的緊張,亦引起韓國社會的不安,因示威、罷工等,導致出貨日期的延誤,使出口蒙受頗大的壓力,造成韓國業者的憂慮。本文的目的在探討韓國勞資糾紛突然增加的原因,就其勞資關係發展之背景加以回顧檢討,並找出1987年勞資糾紛大大增加後韓國工運型態,勞動政策、勞動法令、經濟狀況及企業經營型態等之變化。 

  由各種統計資料及文獻可知,受到過去民族獨立運動及政權鬥爭的影響,韓國名之為勞工運動的群眾運動雖開始的甚早,但真正為解決單純的勞資關係或為爭取勞動者權益所發生的勞工運動歷史尚短,加以在社會安定、經濟成長、階級觀念等的影響下,勞資間一向缺乏適當的溝通機會與溝通管道,又在「出口第一」、「成長優先」的經濟政策下,為提高國際競爭力,資源貧乏、技術不足的韓國,唯有以壓低工資、延長工時,簡化褔利設施等來取得價格優勢,致使勞動者階級長期處於相對劣勢。因為平時缺乏適當爭取權益的管道以致常藉社會出現急遽變化而政府控制力較薄弱的機會,工運乃迅速展開,於短時間內以較激烈的手段做最大的爭取。1987年在政權鬥爭、校園運動的刺激下所發布的「民主化宣言」,將韓國帶進一個類似法律假期的境地,在實踐民主的訴求下,第二階級遂起而為自身權益展開爭取。 
  1987年夏季以後韓國出現許多新的工會,加入工會的人數亦大幅增加,重化工業內的男性勞工成為工運的主角,而工運中的領導者多是在同一單位工作未滿三年的年輕人,同時白領階級也開始籌組工會,而工會內部卻因代表性等問題時有爭議,形成「勞資糾紛」。在當時的勞資糾紛中,勞工團體的要求以提高薪資者最多,而要求調整的幅度甚高,勞工所採的行動不但激烈,且多在協商之前便展開罷工,企業主則以「無勞動無薪資」的理由回應。 

  激烈的勞資糾紛,使韓國政府開始重視勞工政策,在由勞資雙方自行解決糾紛的原則下,對工運改採中立的態度,並逐步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而勞動法令也在勞工團體、學術界及民意代表的壓力下有了大幅度的修正,包括勞基法、工會法、勞動爭議調整法及勞資協議會法。主要在減少行政力量對勞工運動的干預,並提昇勞動者的工作條件,以落實對勞動者的保障,並加重罰則,以督促勞資方均依法行事。 

  隨工運的發生,韓國經濟亦受到影響,包括經濟成長率衰退、出口成長率縮減、就業增加率停滯、工資躍昇、物價波動等。部分輿論將工運與經濟不景氣劃上等號。雖然1987年後,韓國同時面臨出口對象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巿場開放壓力、韓圜升值、原料價格上漲等情況,故工運、勞資糾紛雖與87年後韓國經濟惡化有關,但絕非唯一的原因。不過因勞資糾紛不斷,企業主之經營型態亦有所調整,如加強設備投資,促進產業自動化,或轉向服務業發展等。 

  回顧韓國勞工運動的演進,早期在經濟發展優先及維護社會安定的考慮下,韓國勞工的權益未得充分的保障,工會所能發揮的功能亦十分有限,各種勞動法令雖早早制定,但在執法不嚴的影響下,法令的公正性及有效性反而受人質疑,直到1980年代以後,在經濟、政治及社會環境變遷下,勞工組織方有較大的運作空間,勞動政策及法令亦得以修改。從韓國經驗可知,在勞資爭議過程中,固然會造成勞資關係的緊張,甚至引起經濟衰退的隱憂,但也同時協助勞資雙方有相互溝通的機會及學習處理糾紛的技巧。 

  我國臺灣地區的企業型態,經濟發展過程及政治、社會環境等與韓國不盡相同,韓國所面臨的勞工問題雖不見得會在臺灣地區出現,但自韓國經驗中仍可得到如下的啟示︰(一)政府須制定合理的勞工政策;(二)企業主應更新觀念;(三)工會組織正常化;(四)勞資均應培養談判的誠意及技巧;(五)維持勞工運動的單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