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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農業生產責任制之剖析 

編號: EP0057

作者: 葉新興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19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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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乃在於瞭解近年來中共當局在農村所普遍推廣的農業生產責任制之發生背景、演進過程、主要作法和利弊得失,同時亦針對此制加以綜合評估,並分析未來中共農業在生產管理體制上的可能發展趨勢。 

全文共分五章加以敘述。第一章中主要說明農業生產責任制的發生背景。第二章概述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演進過程。第三章闡述各種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作法、優劣點、適用分析及實施狀況。第四章介紹農業生產責任制所產生的衝擊,並予綜合評估,最後並做一展望分析。第五章為結論。 

本研究主要發現為︰

(1)中共在 1978年以後適時推廣農業生產責任制,確實對農業總產出、生產效率、農民所得及農家生活水準之提高,產生積極作用。 

(2)但是對於農業機械化作業 、人口的控制、農村剩餘勞力的安排以及困難戶的照顧工作,亦有不利的影響。特別是涉及農民的「先富後富」、「大富小富」的貧富差異,貧窮戶的照顧工作之困難以及幹部權益的受損,有可能導致社會和政治上的動盪不安。 

(3)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形式是多樣化的, 但根據過去五年的發展趨勢加以觀察,以含有資本主義色彩(但土地仍屬集體所有)的家庭承包制或包乾到戶制,已成為各種形式的主流。 

(4)農村集體所有制的農業在推廣責任制之後,連帶地使農業生產前、後的各項勞務配合活動,均受衝擊。目前有關生產管理體制已大抵確定,故此後的農業體制之改革重點,將轉移到農業生產前、後的各項勞務上面。此外,國營農場及其他工商服務業,亦根據農業生產管理體制之改革經驗,正大力改革中。 

(5)農業生產責任制之採行,使得原農村人民公社組織面臨解體,這是對過去發展集體經濟的一項否定。展望未來,中共或許仍將堅持走社會主義集體農業的發展道路,因此中共當局正傾全力發展合作事業,俾使合作經濟的職能能取代人民公社的所有經濟功能。惟根據現有趨勢加以觀察,由家庭承包制所蛻變產生的個體小農經濟,有和合作經濟並駕齊驅的趨勢,甚至有後來居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