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年:《名家觀點》ECFA生效十周年的回顧

  2010年9月12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正式生效,迄今已屆滿十年。ECFA從開始諮商到生效執行後即爭議不斷;之後的服貿協議甚至還引起太陽花學運。ECFA在生效十周年前夕又傳出將自動失效的錯誤訊息而再度引發討論。綜觀全球的自由貿易協定(FTA),ECFA絕對可稱得上是一特例。

  ECFA顧名思義,只是架構協議;與台灣其他八個FTA採取一次到位截然不同。當初是考量兩岸經貿問題錯綜複雜,再加上台灣對中國大陸有許多歧視性限制,完成一次到位FTA曠日廢時,採取架構協議是最務實的做法。不過如果只有架構而欠缺實質項目,恐將淪於只是在畫大餅過於空洞,所以又搭配少數產品降稅與部分服務業開放的早期收穫計畫(Early Harvest Program,EHP ),算是折衷的做法。

  早期收穫計畫並非ECFA首創,在中國-東協FTA(2003)及中國-巴基斯坦FTA(2007)已有早收計劃的設計;另外泰國-印度FTA (2003)以及馬來西亞-巴基斯坦(2008)也有納入早收計劃,但範圍均不大。

  ECFA的早收計劃不但涵蓋農工產品範圍最廣,其中大陸開放539項,當中18項為農產品,台灣則開放267項工業產品。也首次納入服務業,雙方相互開放少數領域,可說是充分利用提前自由化的優勢。

  ECFA十年來台灣每年對中國大陸出口早收產品約維持在200億美元,占台灣總出口6%至7%,並沒有明顯變化。在2019年大陸自台灣進口早收產品196億美元,較早收生效前成長8.4%。早收產品占大陸自台灣總進口的比重由2010年的15.6%下滑至11.3%,主要是因為同期間大陸自台灣進口半導體產品的金額大幅成長。

  若不計半導體產品,則早收項目占大陸自台灣總進口的比重由2010年的24.3%上升至28.1%。

  由於早收計畫侷限在少數產品,所以不會產生明顯的效果。其次降稅效果也會隨著時間而遞減;再加上兩岸產業結構的變化,台灣對大陸出口半導體大幅成長,也使得台灣早收產品出口表現,不如以半導體為主的非早收產品。

  早收實施以來共節省關稅約62億美元,台灣未來還會繼續享受降稅紅利;所以與其爭論早期收穫效果,不如評估如果沒有早期收穫的後果。因為目前大陸對台灣開放539項早收產品早已零關稅,但對其他與中國沒有FTA的國家平均關稅約為7.5%;一旦早收失效,對台灣企業負擔會大幅增加。另外台灣也應慶幸半導體對大陸仍然保有優勢,對大陸出口甚至在今年疫情期間仍維持強勁成長。

  ECFA早收計畫也開放台灣的銀行、保險及證券業赴大陸設立分支機構,大陸也開放台灣赴陸設立醫院,以及放寬會計師領域及影片進口等措施。其中大多數屬於赴大陸設立商業據點的模式,對台灣經濟直接效益較為有限,不過台灣企業也藉此機會擴展大陸內需市場。

  綜合而言,ECFA絕非包裹糖衣的毒藥,與台灣其他FTA相比,早收對台灣是最有效益,台灣應珍惜這得來不易的談判成果。

  但ECFA也非萬靈丹,無法改變兩岸貿易結構;因為ECFA生效十年來,台灣對大陸出口占總出口比重大致維持在40%左右,直到今年上半年才因疫情因素上升到42.5%。而且未來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到位後,大陸對其他RCEP成員開放市場,會侵蝕到ECFA降稅利基。

  不過無論未來ECFA如何演變,大陸市場對台灣的重要性仍難以被取代,強化台灣在大陸市場的競爭力仍是相當關鍵。

作者: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
資料來源:2020-09-14 02:00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