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承新:金融大海嘯成因探源

  美國房市急凍催生次貸危機,引發全球性金融大海嘯(Engdahl, 2008B) ,為時已有兩年多,作為世界經濟櫥窗的華爾街率先淪陷,成為一級重災區。隨後,驟起的風暴迅速席捲大西洋兩岸的金融重鎮,並撲向全球,其勢頭之猛、災情之重,可謂百年所僅見。為因應變局、控制災情,美聯準會自2007年9月起便採取連續降息,對銀行體系注資及針對個案緊急紓困等手段展開救援,至2008年10月初眼見燎原之勢銳不可擋,G7進一步協同20大工業國、歐盟、及國際貨幣基金和世銀於10月中展開規模空前的救市行動,聯準會同時承諾無限度供應美元,以緩解全球流動性風險。經過一輪強勁的抗擊,陷於極度混亂的國際金融秩序已暫時渡過危險期,但問題並未結束,其後患,包括數以兆美元計的財務負擔,更是深不可測,然而在此之前金融大海嘯的「黑洞說」早已不脛而走(GEAB, 2007),成為威脅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存廢的嚴重考驗。


  有關本次金融危機的成因與爆發過程,國內外已有大量的分析報導,本文擬綜合學術源流、新金融風險觀、市場運行和政策制度四個方面進一步解析。

 

一、新自由主義泛濫成災


  正如同刑案的背後必有元凶,肆虐全球的金融大海嘯當然不會是從天而降,無跡可尋。從這個視角回溯整起事件的前因後果,國際間其實早有定論:元凶就是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大師巴菲特稱衍生商品是「具大規模毀滅威力的金融武器」,是一顆「未爆彈」註1 ;此外,也有「市場之癌」(Freeman, 1993)和「毒品」的評語(Moore, 2008),很顯然,凡與衍生性商品沾上邊的資產均為「有毒資產」(Toxic Asset, Buiter, 2008)。


  檢索關鍵字,我們可以看到數年以來批評者的聲浪如排山倒海,其規模絕不下於金融大海嘯本身,但無論是衍生性金融商品或其運作系統(以下簡稱衍生商品)都祇是危機的載體,而非真正亂源所在。換言之,要探究事件的真相自應追查源頭,整理說明衍生商品產生的背景原因,藉以釐清其間的因果關係。然而在實存的經濟社會中,衍生商品並非新的「物種」,而是有上千年歷史的交易標的;眼下成為眾矢之的的衍生商品在功能上雖然可以溯及既往,不過卻是特定時空背景下的產物;確切地說,1980年代以後新自由主義思潮在美、英當權派所主導的國際政經秩序獲得長足的發展才是主要的原因所在。


  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常被用來描述形成於20世紀70年代、並在80年代逐漸取得主導地位的一種政治經濟哲學。新自由主義鄙視或反對政府對經濟的直接干涉,主張通過用鼓勵自由市場、減少對商業運行和經濟發展進行限制的手段來取得進步,實現社會正義。新自由主義的辯護士認為,在自由貿易、自由市場和資本主義體制下,社會純收益在任何情況下都超過其支出。在西方學術界,繼承古典自由主義(Classical Liberalism)傳統的新自由主義和音同字元形似,但意涵截然不同的「新自由主義」(New Liberalian)或「社會自由主義」是兩種不同的觀念。


  相對於新自由主義,新自由主義是一種主張政府對經濟進行廣泛管理和局部干涉的哲學觀,不過,這種立場要比歐洲社會民主黨人士所主張的規範和干涉要小得多。新自由主義的思想基礎是,社會雖無權從道德上去教化她的公民,但保障每一個公民擁有平等的機會卻又是社會的任務。新自由主義是20世紀的自由主義者對19世紀古典主義的一種回應,它更為注重和強調積極的自由,致力於提高社會弱勢群體和貧困成員的自由(參見李小科,2008)。


  如就祖譜進行比對,不難發現,New Liberalism和Neo-Liberalism都是古典自由主義的正宗傳人,可說是同父異母的香火繼承者,但由於對「自由」一詞的見解不同,以致在學術思想脈絡的開展上出現分歧,其中關鍵人物就是亞當‧斯密(Adam Smith)。亞當‧斯密將古典經濟學導向了以利己為核心價值的「自由放任說」(Laissez faire)。自由放任主義將追求自身利益的利己主義和以平等為中心的利他主義得到了很好地結合,從而解決了政治哲學上的一大難題。然而,理論上看似完美的古典自由主義卻引發了許多具體的社會問題,對於大多數社會成員來說,古典自由主義者所倡導的「消極自由」,並不能改變其貧賤、困頓的生活境遇;規則不健全的自由放任導致了經濟的壟斷、社會貧富的兩極分化和受雇勞動者工作條件的惡化,造成社會的危機和動蕩,從而引起反撲。亞當‧斯密之後,強調分配與社會正義的李嘉圖、密爾(John S. Mill)和馬克斯等理論先驅則開啟了自由主義社會化的積極思考途徑。


  1848年,一束紅色的火燄在歐羅巴大地升起,「共產主義宣言」─馬克斯所謂的「幽靈」正式君臨世界舞臺(Marx & Engels, 1848),但一直要到百年以後,赤燄才完全吞噬大半個亞洲和半個歐洲(作者:衍生商品摧毀資本主義世界,祇需兩年!),成為鐵灰色的現實。激進的社會主義思潮以及凡爾賽合約的後遺症促使凱因斯正式宣告「自由放任的終結」(Keynes, 1926);主張政府介入市場活動,強調充分就業的凱因斯總需求管理說,為羅斯福總統的新政(New Deal, 1933~36)和Beverage Report(英,1943)奠定了邁向和平與繁榮的制度基礎,並在1971年金本位崩潰前,獨享輝煌。此後以至於今日,國際經濟社會進入了新的動蕩期,面對成長極限的英國在柴契爾夫人主政期(1979~90)首先揚棄工黨的福利社會理念,以供給經濟學為政策藍圖的雷根政府(1981~89),同步展開一系列改革,雙雙為「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場化」的發展方針護航,從而掀起了新自由主義思潮的復辟。相同的方針未經修飾進一步被應用在蘇聯解體後的中、東歐轉型經濟體,企圖為歐盟及北約東擴創造齊一性的制度條件。1989年,經重新組裝後的新自由主義政策方案—即所謂的「華盛頓共識」(Washington Consensus)註2 ,再被IMF等國際組織採納,成為試圖穩定並經援拉美國家的先決條件,但其實施結果卻遭遇到重大挫折。1980年代肆虐拉美國家的金融危機並沒有因為採行IMF的套裝改革方針而解除。


  降至1990年代,標榜新自由主義的「休克療法」,在俄羅斯等若干歐亞轉型經濟同樣以失敗告終。1987年10月19日道瓊工業指數一日崩跌高達22.6%,原因各有說法,但新興的程式交易普遍被認為是罪魁禍首(DJIA, 1987)。此後以至於今日,由英美金融創新理論所主導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開始體現更為深刻而廣泛的變革;快速的金融鬆綁在欠缺監控體系有效制衡的局面下,新自由主義進而發展成為唯我獨尊的「超自由主義」(Ultra-liberalism),就連素以保守穩健著稱的德國聯邦銀行和其他一些歐洲國家銀行也不能抗拒新金融(New Finance)所帶來的錢潮而被金融大海嘯淹沒。

 

二、謬誤的風險觀


  1990年,也就是華爾街股市崩盤後第三年,諾貝爾委員會將當年的經濟獎授與研究新金融的學者Harry Markowitz和Merton Miller;1997年,適當亞洲金融危機快速擴散之際,再授與研究選擇權定價而享盛名的Robert Merton和Myron Scholes,從而為衍生商品理論成果貼上符合認證的標籤。諷刺的是:僅在次年,人才濟濟有夢幻組合之稱的「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就因為俄政府倒債而陷入危機,引爆美歐股市一日崩跌個達20%和35%註3,而Merton和Scholes正是該公司的大股東和顧問。這個結果清楚表明:看似嚴謹高明的學術論著若不經市場驗明正身,確認其可操作性,都應果決的予以揚棄!1998年LTCM的倒閉及類似的危機一再重演,更充分顯示,衍生商品的理論模型有其內在致命的缺陷,但瑞典皇家科學院卻將學界的最高榮譽頒贈給開創該領域的學者,難道可以置身事外,不受譴責?


  有別於傳統審慎保守的金融借貸理論,新金融風險投資理論則以構建大膽、高獲利、複雜的模型著稱,如LTCM研究部門擁有數學、物理學者和火箭科研人員,其定價理論模型常非專家所能洞悉。但另一方面,這類模型的經濟學理依據卻十分薄弱,包括:完全競爭、大數原則、(風險)常態分配(F.C. Gauss定理)、行為理性等公理或定律均被視為風險定價模型的前提,這與經濟社會實際的運行規律自然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完全相反(Engdahl, 2008B)。更為可議的是:金融商品是針對個案訂製的套件,防險的範圍固定,然而市場本身並不受其約束;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衍生商品交易經常引起連鎖反應,鑄成「系統性危機」註4,究其原因,理論模型的構建不符實情,頭重腳輕註5,尤其忽略目前金融市場已高度國際化、外部風險無從防範等因素,均是新金融理論的致命傷。

  在新金融浪潮的衝擊下,有「利潤集中化,風險社會化」特質並游走在法律邊緣的衍生商品迅速成為投資銀行、特設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結構型投資機構(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等非正統銀行金融機構和券商的新寵,其發行量和發行工具不斷膨脹,金融泡沫的體積也同步擴張,進而形成一座迷宮,不僅一般投資人不瞭解,就是專業投資人、政府監理機構、或信評公司所能掌握的也不全面。不能掌握的原因在於:(1)衍生商品群主要透過櫃檯交易(OTC)系統進行,往往無交易記錄,財務報表付諸闕如;(2)金融市場構造日趨複雜,針對特定交易設計的商品益形考究複雜;(3)銀行金融機構為規避監管、擴張事業版圖不斷創新產品,在可監管的體制外開闢新交易渠道;及(4)衍生商品交易處於「灰色地帶」資訊不透明、訊息不對稱。


  據「國際清算銀行」(BIS)估計,2004年6月底全球期貨交易名目(Notional)金額為53兆美元,至2008年3月底已成長到81兆;同期,櫃臺交易(含:掉期/交換、利率與匯率期貨合約、信貸衍生性商品等)則從220兆急增到596兆美元(2007年底)(DM, 2008),是全球GDP總和的12倍,其產品別金額分配如下:利率衍生商品(393兆)、信貸違約交換(CDS, 58兆)、貨幣衍生商品(56兆)、其他(46兆)。如將長約與短約相互抵銷,衍生商品的名目淨額則為14.5兆美元,和美國的GDP相當,總曝險額市值達到3.256兆美元註6。不過無論按哪一種定義衡量,數以兆美元計的衍生商品都是未爆彈,祇要有一兩家大型的金融機構出問題,又將震撼市場並引發骨牌效應。儘管衍生商品的帳面餘額與金融機構曝險程度是兩回事,而曝險率才是應予關注的事項,但即使按後者計也是天文數字。

 

三、自我毀滅三步曲


  撇開近數年油期指、農礦商品期貨、匯率和運輸期指(BDI等)乍起乍伏的反常現象,導致金融大海嘯的震央主要有三塊,即次貸違約、信貸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 CDS)觸礁,和兩房破產(Fannie Mae + Freddie Mac);從序曲、主曲到收尾,這三場災難,首尾相銜,一氣呵成,共同為新千年資本主義自由經濟獻上自我毀滅的三部曲,並從根本上否定了以美國為首發達國家近二十年從未徹底質疑的世界觀註7。


  按照IMF的定義,衍生性金融商品是基於特定交易工具、指數或商品的內涵價值所構建用以進行包括風險管理、避險套現(Arbitrage)、投機或其它得以在金融市場交易的次生金融工具(2008)。但衍生商品並非新的物種,以榨油機(橄藍油)為選擇權標的期貨在2500年前的希臘前便已出現(Siems, 1997);1634~37年發生在荷蘭的鬱金香投機從狂熱走向泡沫;1840年第一個農畜交易市場-芝加哥Board of Trade等,都屬現代衍生商品交易的前身(Davis, 2008)。

  1971年布萊頓森林協定解體,首度為匯率、利率波動及股、債市交易的避險措施提供龐大的商機註8;同期,動蕩的市場和金融鬆綁為金融產品創新和避險工具,包括貨幣期貨(1972,5)、利率期貨(1975,12)和利率交換(Swap)(1972,5)相繼問世;緊接著,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兩次石油危機締造了倫敦和紐約兩大油市,為油期指交易闢建了更為寬廣的平臺註9。2003年以來,國際油價開始從低水位向上竄升,和兩市幕後的金融寡頭大肆炒作有直接和緊密的關係註10,但真正促使衍生商品體現爆炸性成長的力量則來自科技的進步,特別是個人電腦、網際網路等新經濟主力產品在商業上的應用,使得大量、繁複且無時差的跨國交易成為可能,開啟了新金融經濟高度發展的黃金時代(Engdahl, 2008A),但也因為一系列認知的偏執,導致整個市場的運行規律朝向自我毀滅的道路前進而不自覺。


  序曲:次貸違約次級房貸(Subprime Loans)是1990年代中期在美國興起的民宅抵押貸款模式。有別於審核較嚴格的主房貸(Prime Loans),銀行對於次申貸客戶過去的資信紀錄、年收入、就業狀況和頭期款額度等攸關還款能力等傳統房貸重視的程度都大幅降低。銀行降低房貸審查標準的原因除1990年代中期國會修正「社區再投資法」(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 CRA)放寬對中、低收入戶的房貸標準並提高貸放額度外,允許CRA項下次貸抵押品證券化,而證券可以流通,從而使得貸款銀行解除了貸放風險,而轉嫁到承購證券的投資人,是次貸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註11。經此一變,傳統銀行所面對包括融資、資產價格變動、違約及客戶等四大風險均不再是困擾。反之,作為貸方的銀行可透過券商、SPV、SIV等仲介將劃分成標準單位的「抵押擔保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y, MBS)和「抵押債務憑證」(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 CDO)等衍生商品在次級市場發售。


  對於房貸銀行而言,增加獲利的不二法門是擴大客源、儘速將房貸抵押品轉手售予下游仲介,後者結合信評公司對抵押品給予正面評等以吸引退休、避險、市政、校務、養老、教育、對沖等基金申購;出於相同的動機,無論是信評公司或仲介公司乃至最初協助購屋人申貸的房貸公司都樂於配合,以擴大貸放規模。相對的,購入衍生商品的投資人可承購同時期蓬勃發展的新金融工具「信貸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 CDS)用以規避風險,而發行CDS的金融機構及為CDS和房貸背書、發行擔保債券的兩大集團「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Fannie Mae)和「聯邦住房貸款抵押公司」(Freddie Mac),則被推到須要面對房市榮枯變化、牽動資金鏈可能斷裂的風險的前線。Fannie Mae和Freddic Mac形同房貸再保險公司,其在房地產市場的功能,類似銀行體系中作為最後承兌人的央行。


  據估計,2007年3月美國次級房貸餘額約1.3兆美元,至同年10月房貸戶抵押品貸款屬機動調息(Adjustable Rate Mortgage, ARM)的次貸違約或因此遭法院查封的比例達16.0%(Bernake, 2008A),到次年5月則已攀升到25%。轉換角度觀察次貸的發展歷程,1994年其金額為350億美元,僅佔房貸的5%,然而降至2006年則已膨脹到6,000億美元(佔20%),其中房貸抵押品證券化的比例更高達75%(Demyanyk et al, 2008),次貸市場禁不起任何風吹草動,從上錄數據已可得到印證。


主曲:信貸違約交換(CDS)觸礁
1995年美國第二大投資銀行J.P. Morgan首度發行以信貸和信貸風險為標的且不須列帳的新衍生商品CDS。1997年到2004年中,美國房市景氣因利率走低、而次貸規模不斷擴大而處於空前高張階段註12,CDS成為高獲利、低風險的暢銷商品,聞風而至的德意志銀行、瑞士聯合銀行(CBS)、巴克萊銀行、蘇格蘭銀行和興業銀行(Societé generale)等紛紛跟進;ABS和CDO乃至新興市場債券等商品也水漲船高,經組裝後,行銷全球,成為資產證券化浪潮中最炙手可熱的新金融經濟代表作,但在市場行情反轉向下,次貸違約戶及房屋查封數快速上升後,CDS隨即變身成為毒品。


  具有避險功能的CDS所以淪為毒品,理由很簡單:承購CDS的抵押證券持有人並不限於當事人;CDS經包裝進入流通市場已成為高度社會化的投機工具,因此在房價下跌或/及利率上升時,MBS和CDO的債權人便急於向CDS發行機構求償,其他非債權人但持有CDS的投機客同樣有權求償註13,因而使得CDS的發行機構面對滾雪球般的償債壓力。為履行合約,這些機構勢須將拋售手中的有價證券及各類資產,因而導致股市崩盤;在此同時,擁有各式抵押債券(包括兩房債券)但求償無門的CDS投資者及對市場供輸資金的銀行,同樣因為資金鏈斷裂導致流動性危機急劇惡化,進而箝入惡性循環的軌道。


收尾:兩房破產
時序進入2008年初,第三波海嘯伴隨系統性危機全面升高而正式爆發:房市持續惡化、股市狂瀉、債權評等下調、銀行間拆借成本猛增…...。至此,面對CDS龐大的贖回壓力而陷於絕境的貝爾斯登首先不支倒地,聯準會了解事態的嚴重性,因此打破從不對投資銀行直接放款的傳統,於3月對貝爾斯登注資290億美元,但市場並未因此止血。9月7日聯準會及財政部決定注資2,000億美元,並接管早已重病纏身的兩大公營房貸抵押公司(Letxa, 2008)。政府的救援行動本身形同公開昭示兩房已經破產,因而為跡近崩潰的美國金融體系掀起另一波高潮。未幾,負債6,000億美元的雷曼兄弟(Lehmen Brothers)宣佈破產,這一事件隨即使得所有針對雷曼兄弟是否倒閉而發行CDS的美國保險集團(AIG)、華盛頓共同(Washington Mutual)、美聯銀行(Wachovia)等受到誅連而倒地不起或被收購,但災難已迅速擴散到大西洋彼岸及全球金融市場。

 

四、公權力淪喪


  回溯金融大海嘯的發展歷程,謬誤的風險觀、失控的金融產品創新,市場喪失自我調節以恢復運行秩序的功能都是重要原因,不過,更值得檢討的則是政府的角色定位,特別是災難的策源地─發達國家面對市場一再「失控」與「失靈」的潛在威脅,視若無睹,未能在災變形成之初及時將之撲殺於搖籃中,以致釀成巨禍註14。
由前文可以看出,一段時期以來,超自由主義的金融經濟發展模式已成為國際的主流;雖然期間內驟起的地區性金融危機一再重演,但未能動搖各國財金掌門人的基本信念,這其中又以教父級的前聯準會主席葛林斯潘表現的最為露骨;「確信市場可以自我管理,反對政府干預市場的立場」,不僅貫穿他任職期間所推動的一系列自由化的政策,也充分反映在他自傳型的著作《動盪的歲月》一書中(Greenspan, 2007A);針對俄政府倒債重創LTCM(1998),網路泡沫(2000),乃至行進中的大海嘯,這位元老級的銀行家慣以百年不遇的個案視之(Engdahl, 2008B),卸責之心溢於言表,對於大海嘯如何形成也多次發言表示不解(Mckenna, 2008),至於其中涉及次貸風暴的緣由,他認為錯不在公開發售次貸抵押品,而在次貸商品證券化註15。


  1990年代美國次貸的元凶-「資產證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如火如荼展開。1999年底,經國會利益團體強力遊說,而行政與司法部門未予防範的情況下,前財長魯賓及葛林斯潘進一步為業者開啟了另一扇大門:1929年經濟大蕭條後所通過禁止銀行跨業經營的Glass-Steagall法案正式廢止,代之以Gramm-Leach-Bliley法
案,從而使得銀行得以擴大營業範圍,除商銀業務外還可兼營投資、保險、仲介、成立金融公司等一系列活動。經過此一變革,銀行業不僅掀起了購併的風潮(包括敵對併購),同時美國也告別了「專業銀行」的時代而走向「綜合銀行」─即歐洲模式,限制了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監管衍生商品的職能,如此一來,除金控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由聯準會直接監控外,其餘的新增業務單元均得以逍遙法外,這就為資產證券化最大的泡沫──次級房貸,創造了無窮的商機。


  在葛林斯潘及其華爾街的友人慶幸新金融將降臨美國,締造另一個百年輝煌的同時,花旗集團搭上了順風車,另外成立由其控股的「花旗金融」(CityFinancial)專門承做次貸,在Glass-Staeagall廢棄後,次貸交易已憑空從花旗集團的財務報表上消失,然而,花旗金融集房屋抵押設定、貸款服務與證券化業務於一身,卻已大張旗鼓揭開序幕,並得以完全規避1987年所通過巴塞爾一號公約(Basel Accord-I)有關8%資本適足率的限制,按照這個操作模式,原始貸款銀行再也不必承擔20到30年的貸款風險,而可以運用各式衍生工具將風險轉嫁給社會。為防堵漏洞,國際清算銀行(BIS)於2004年繼續制定巴塞爾二號公約(Basel Accord-II),但美國銀行業者卻透過成立SIV等無賬產紀錄的虛擬實體,續操舊業,並將良窳不齊、價值不明的抵押債券捆裝成資產擔保證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 ABS)層層轉銷,以至於國際三大信評公司都無法究其真偽,而這一切都在葛林斯潘眼皮底下日以繼夜地運行,但他卻毫不以為意,直到2007年9月大海嘯降臨前夕,才有所警覺,當然為時已晚。

  對照金融自由化的發展進程,近二十年美國歷屆的財金首長一向強調行業自律,而未進行有效監管,堅信在新金融時代先進的風險定價模型可以提高市場的運行效率,同時可以避免系統性金融危機,但實情卻恰好相反;金融大海嘯的爆發給予決策者一記重拳,但公權力淪喪及政策錯誤所造成的深不見底的財金黑洞卻已無法彌補。

 

五、諸神的黃昏(Götterdämmerung)

  從事後看,方興未艾的金融大海嘯是由一連串全然失控的個別事件共同譜寫的一齣殘酷的鬧劇:氾濫成災的新自由主義浪潮、迷信市場萬能的政府、熱衷於煉金的投資機構、呼風喚雨的股神、失職的信評公司、華爾街的金融巫師…等等均參與其中;儘管摧毀資本主義金融市場不是他們的本意,但劊子手們列隊複製了一場類似「東方快車謀殺」情節的浩劫註16,而最大的受害族群就是位居衍生商品交易鏈末端全球的投資人,以及無端被捲入金融危機最終須為決策錯誤承擔經濟衰退後果和及巨額財政赤字的納稅人。

  綜合檢討世紀性金融大海嘯的產生背景及發展歷程,值得關注的現象可歸納如下:(1)服務業,尤其是金融服務業成為第三產業的主型態;(2)市場交易無實體,虛擬實境的交易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3)衍生性商品不斷繁殖、增生,最終發展成超級泡沫;(4)交易的速度加快,數量與商品種類激增,交易場所、形式與機制一再體現革命性的變化;(5)貨主、交易主體與流程匿而不宣,跨國交易成為常態;(6)交易風險本身成為投資標的,謬誤的風險觀引導市場走向絕境;(7)市場高度分工形成斷層:程式(金融商品)設計師、信評機構、交易員、投資人各司其職,無從得悉衍生商品的交易全貌;(8)市場基本教義派盤據發達國家的各大金融重鎮,抗拒政府介入管理;(9)政府失靈:盲目相信市場的正確性,監管能力落後於產品更新的速度;(10)道德危機:投資機構揮霍代操基金,勇於犯險,堅信政府畏懼金融動盪,必要時將出面保釋紓困,因而有恃無恐;(11)政企不分,以美國為例,華爾街大亨與華府高層人事相互流動,形成禍福與共的利益集團,政府無從行使客觀中立的監理職責;(12)期貨/衍生商品喪失「價格發現」的功能,與實體經濟活動脫勾,成為「價格破壞者」。

  可以推斷,金融大海嘯退潮後,全球實體經濟將步入衰退;與此同時,新自由主義的理論先驅、政策制定人、到主控資本主義市場運行規律整整一代的標竿人物,均將退位,「諸神的黃昏」已然降臨!

 

 

作者:歐陽承新/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