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電業自由化後交易成本及相關費用分攤之研究 

編號: PR0895

作者: 王京明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7.04


摘要:

我國電力市場之經營模式,除保證收購汽電共生餘電及開放部分獨立電廠外,係採同時經營發、輸、配電業務之垂直整合模式。因應電業自由化之世界潮流,目前電業法修正草案擬規劃導入自由市場競爭機制。由於電力事業為資本密集產業,為使有意願投入電業市場之投資者,能合理評估其投入成本,俾利未來電力市場之自由競爭,宜對電業之各項經營成本進行系統性之分析。 

本計畫藉由瞭解國外有關電業自由化後各種交易成本與相關費用,如調度及轉供費用等項目之訂價內容、項目、分攤方式,透過對電力市場各種收費率結構之深入探討,並對其中應包含之項目給予明確定義,以釐清電力市場參與者間電力運作相關金額之分攤,並研擬合宜可行之計算公式,作為未來主管機關施政之參考。 

未來電業自由化後,發電業、綜合電業、電力調度中心、輸電業、配電業等將構成電力市場中主要的參與者。電業將區分為發電、輸電及配電三部分,發電業、配電業、綜合電業可經營售電業務。發電業成為非公用事業,除可依現行制度售電予台電外,同時亦可直接架設線路或經由公用電業之輸配電網轉供電能售電予用戶。輸、配電部門維持公用事業型態,定位為「公共輸送者」,故未來擁有輸、配電線路之電業,應將網路開放供所有電業及用戶公平使用。在此市場架構下,考量電力調度之高度技術性及專業性,為確保電力市場的公平及競爭,透過電力網轉供電能之電廠,將成立成立一獨立於電業以外之專責機構(即電力調度中心)進行調度,專職電力調度及相關業務,包括公開網路資訊、排程、電力系統可靠度及安全即時控管等,以維持其客觀及公平性。 

依據本研究所蒐集之各國電業交易成本資料分析結果,電力調度中心收取的電力市場交易成本結構可大致分為兩類,一為市場成本,二為營運成本。其中市場成本係為維持電力系統安全與可靠的成本,如輔助服務的購買、轉供服務的提供、壅塞費、即時電能等。營運成本則為電力調度中心維持其本身正常運作的支出,如員工薪水、法律與顧問服務、租金、軟硬體資訊設備、折舊與攤銷等。調度中心需設計合理的費率結構與計算方式來回收這些成本。 

依行政院審查完成之電業法修正案,未來電業於電力市場中應負擔之交易成本與費用包括: 1. 電力調度中心之成立捐助金及營運保證金:用於回收調度中心設立時所需之資訊系統之軟硬體及人力、資產成本,約需10~15億元經費;營運保證金係為支應重大事故、營運不善或調度不當時發生之賠償、營運及接管費用,以一日電能交易金額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