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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產業之租稅金融政策研究計畫(2 v.) 

編號: PR0853

作者: 王健全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6.12


摘要:

本計畫之研究目的主要涵蓋以下幾項:第一,資料庫維護及電腦填報統計系統,提供查詢與統計分析,並做為評估「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下簡稱「促產條例」)經濟效益之基礎。第二,「促產條例」稅獎勵措施之經濟效益評估(包括主要國家及競爭對手國之租稅金融獎勵政策分析,並依據評估與分析結果研擬新版「促產條例」之修法說明及修正條文。第五,即時性研究,包含針對研發服務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規定、員工分紅配股之課稅問題及最低稅負制等即時性議題,提供機動性與時效性之諮詢功能,提出政策建議。由於即時性研究性質差異頗大且廣,故置於附錄,在此不加以評述。
以下分別就資料庫維護與電腦填報統計系統、租稅獎勵之經濟效益評估結果,以及各國租稅金融獎勵政策的分析說明如後:
一、資料庫維護及電腦填報統計系統
為評估「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措施自2000年施行以來之經濟效益,本計畫建置相關資料庫,並提供查詢與統計分析,以作為政府檢討其實施成效,進而制定相關政策之參考。
二、「促產條例」租稅獎勵措施之經濟效益評估
「促產條例」有關租稅減免的措施包括第五條(加速折舊)、第六條(投資抵減-自動化、資源回收、新及淨潔能源、節約能源、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等)、第七條(區域均衡發展投資抵減)、第八條及第九條(「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股東投資抵減或五年免稅擇一適用)、第九之一條(科學工業公司進口國內無產製之機器或設備,免徵進口稅捐及營業稅)與第九之二條(技術服務業新投資或增資五年免稅)等條文。由於時間限制,本計畫僅以第六條(設備及技術、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投資抵減為主)、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九條總體經濟效益的評估為主。
(一)評估方向
本計畫主要透過以下幾個方向,進行「促產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九條的評估:
1.申請金額的變化分析;
2.誘發效果(租稅獎勵措施對公司自動化、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與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等投資的增加效果);
3.經濟效益(因投資抵減、股東投資抵減及五年免稅對整體經濟的產出及就業人數的影響);
4.租稅淨效益分析(稅收損失與創造之稅收收入的比較)。
(二)評估結果
在「促產條例」的經濟效益評估上,本研究透過總體經濟模型的實證分析,利用2003年至2005年財政部《賦稅統計年報》統計資料之平均值(研究與發展為2004年資料)進行模擬,評估「促產條例」第六條的自動化、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投資抵減、第七條的區域均衡發展投資抵減、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