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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杜哈回合談判環保商品清單之我國立場研析 

編號: PR0848C7

作者: 溫麗琪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6.08


摘要:

WTO第四屆部長會議於2001年11月通過「杜哈發展議程」,其中第31.3段內容提及環保商品及環境服務的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削除之授權。環保商品方面目前主要有「商品清單」 (list approach)以及「環境專案」 (Project Approach)兩種模式。目前提出清單的國家有加拿大、歐盟、日本、韓國、紐西蘭、卡達、瑞士、美國以及我國。我國於2004年提出立場文件(TN/TE/W/44),以「直接使用於污染防治」的概念提交78項環保商品。由於部分會員對於清單內的某些商品存有疑慮,WTO貿易與環境特別會議(CTESS)於今(2006)年4月、5月及6月分別召開技術討論會議,各會員國針對商品清單的項目進行協調,盼凝聚共識清單。在此背景之下,本研究報告之主要目的是蒐集各項環保商品的環境及經濟資訊,釐清我國對於各項環保商品的立場,以利我國進行談判。 

第一次技術討論會議於2006年4月4日至5日召開,就「空氣污染」以及「清潔及再生能源」兩個類別進行討論。這次會議中各會員國在環保商品的認定依據上產生歧見,「單一環境最終用途」、「主要環境最終用途」以及「具有環境效益」都是值得討論的判斷標準,但是究竟以哪一種方式定義環保商品仍沒有共識。另外,部分商品無法以HS六位碼進行描述,此類商品需要更詳細的說明或是以單列(ex-out)的方式呈現。 

第二次技術討論會議於2006年5月10日至12日召開,探討「廢水管理」及「固態有毒廢棄物管理」兩類商品;第三次技術討論會議於2006年6月12日至13日召開,就剩餘十三類環保商品進行討論。三次技術討論會議都是以清單內的項目作為討論主軸,然而在第三次會議中,「專案方式」再次被提出。第三次技術討論會議之重要轉變在於美國表明若清單方式持續無法達到共識,則擬轉往「非農產品市場進入」(NAMA)談判。另外,原保持觀望與中立之開發中國家在經過三次技術討論會議後,已逐漸對於清單方式與清單內容表示失望,共有十四個開發中國家發言明確支持以環境專案為談判方式,主要支持國為印度、巴西、埃及、古巴、南非、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因此往後的談判過程,討論環境專案之執行方式的比重可能會增加。 

本研究報告是我國參與三次技術討論會議之相關資料彙整,第壹部分是第一次技術討論會議討論主軸--「空氣污染」以及「清潔及再生能源」兩類商品我國的產業概況及相關經濟統計數據。第貳部分為第二次技術討論會議之「廢水管理」及「固態有毒廢棄物管理」兩個類別的我國產業概況及相關經濟統計數據;第參部分則是剩餘十三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