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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部門參與貿易談判決策機制之研究 

編號: PR0848B2

作者: 徐遵慈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6.12


摘要:

本研究主旨在研究WTO會員將民間部門(主要為產業部門)意見納入貿易談判決策過程之作法,及瞭解我國產業部門參與政府對外貿易談判(含WTO多邊貿易談判及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決策過程之現狀、障礙及期許,進而提出我國如何將民間部門意見納入談判決策之建制機制。 

本研究共分為六章,第一章說明本研究背景、目的與研究內容及方法;第二章針對美國、歐盟、日本、韓國四個國家(區域)民間部門參與貿易談判決策之機制進行研析;第三、四章分別針對政府機關與產業公協會進行調查,以瞭解政府與民間部門對於相關溝通、互動工作之執行情形、困難所在、成效評估及建議;第五章為我國實務作法與相關法規之現狀、檢討與展望,主要針對經貿法制與行政程序中有關公眾參與或諮詢(public consultation)規定,如聽證程序等之規定與實務運用進行檢討;第六章則提出結論與政策建議。 

針對國外之研究發現,包括美、歐等國對於重大經貿決策或貿易談判均訂有明確、完整之產業意見諮詢程序規定,以責成主管機關廣納業界意見,而產業組織歷經長年與政府機關之配合,亦能妥善扮演為業者喉舌的角色。而與我國情較接近之日本、南韓,相關制度與運作雖不若美、歐完備,但近年積極落實公眾參與精神,亦有多項作法值得我國參考,例如日本定期發布貿易障礙調查報告,南韓亦擬立法規定政府部門在對外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期間,應與受影響產業進行政策說明及諮詢其意見。 

在對政府機關的調查方面,於今(2006)年5月對行政院「國際經貿策略聯盟布局工作小組」主管對外貿易談判重要議題之36個主管機關(單位)寄發正式調查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相關主管機關多半未訂有與民間部門溝通辦法(82%),而係由承辦人員依業務需要與業者進行溝通;機關內負責與民間溝通業務之人力配置與預算編列亦不足,55%的受調查機關無專責組織,亦無專人負責,然對辦理成果,多數機關自評認為溝通成效良好或非常良好(79%)。 

在產業調查方面,本研究針對全國工業總會、商業總會所屬產業公會、協會會員、其他相關團體組織等,進行問卷調查,總共寄發318個組織,計回收139個組織的問卷,包含製造業107份及服務業32份。本研究另於10月19日與20日分別針對製造業(含商品貿易業)和服務業產業公會召開深度座談會,以瞭解業者面臨之具體困難與問題。 

兩階段之調查結果顯示之問題十分接近,皆反應出國內產業公協會、相關組織對於政府進行對外貿易談判工作之高度關切,並咸認我國確有必要儘速將民間部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