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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發零售業及技術服務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定義探討及其經濟效益評估 

編號: PR0819G2

作者: 王健全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6.01


摘要:

本報告主要目的在於針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條項下之「批發零售業及技術服務業購買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有關自動化、提升企業數位資訊效能及污染防治等活動之抵減獎勵經濟效益進行評估。 

本報告的研究顯示,不論就理論基礎、實際適用情形及經濟效益等層面分析,本辦法均對批發零售業及技術服務業廠商的自動化、提升數位資訊效能及污染防治等投資具有顯著的增加效果,同時,對整體產業競爭力帶來正面及顯著的效果。此外,根據本報告利用產業關聯模型推估結果顯示,在誘發效果20%的假設下,民國93年的批發零售業自動化投資抵減獎勵可以增加9.89億元新台幣左右的GDP,235人左右的新增就業人口,以及0.98億元的租稅淨效益,對總體經濟效益的貢獻不小。 

基於上述分析,本報告建議:本辦法的相關租稅優惠獎勵應持續實施,但抵減率在提昇企業數位資訊效能之設備,得按其購置成本,由原先的8%調升為10%,而自動化及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設備部份得就購置成本由原來的8%抵減率調降為7%,屬技術部分則維持5%,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便和「網際網路製造業及抵減率技術服務業購置設備成本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相配合。至於資源回收或污染防治設備的抵減率可以由原來的13%調降為7%,技術部份則維持5%之抵減率。 至於有關辦法的修正部分及說明,請參見頁19~20的現行與修正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