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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杜哈回合談判工業產品立場策略之擬定 

編號: PR0780A

作者: 史惠慈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5.12


摘要:

本次杜哈回合談判為台灣加入WTO首次以正式會員身分參與談判,且WTO為台灣參與最重要的經貿組織,2005年香港部長會議於12月18日發布最新版部長宣言,在非農產品市場進入部分,已就降稅公式、彈性、非約束稅項及部門別降稅等議題達成初步的共識,列於部長宣言草案之第13至16段。未來無論是在各議題之修正與增補方面,均將直接影響到台灣產業之發展,要如何藉由參與WTO國際組織的談判,以更積極的立場,拓展台灣的出口空間,落實台灣「工業主攻、農業主守」的談判策略,推展我國建構市場開放的立場與倡議,則是本研究的目的。要達到研究的宗旨,首要對目前談判的發展及其對我國的影響有所瞭解,才能配合委辦單位工業局的立場,以強化工業主攻的層面,就我國在非農產品市場進入(NAMA)的談判中我國因應策略,提出建議。 


壹、與工業有關議題發展 

一、降稅公式與係數 

降稅公式採用非單一係數瑞士公式進行減讓,即已開發會員適用較低的係數,而開發中會員則適用較高的係數。我國基於公平考量,較傾向支持調和性較高的瑞士公式,此次結果符合我國之立場,然而是否為雙係數,仍不確定。若是採用雙係數瑞士公式,因我國適用已開發國家係數機率大,則係數不宜過低,但亦不可任由開發中國家係數過高,即開發中國家係數與已開發國家係數差距應盡可能縮小。

二、開發中會員與新入會國彈性 

香港部長會議重申特殊及差別待遇及非完全互惠的重要性,包括NAMA談判架構的第八段彈性,是構成整體談判模式重要的一部份。但會員國對開發中國家的彈性與降稅係數間,是否存在替代性仍未達成共識,但我國在新回合談判適用開發中會員地位的立場並不樂觀,至於新入會員彈性部分,我國正積極爭取以降低市場開放對我國關稅較高的汽車以及紡織等敏感性產業所造成的衝擊,惟目前談判情勢對我國未來可爭取之新入會國彈性亦極為有限。香港部長宣言第58段亦揭示新入會員於入會過程已作出廣泛的市場開放承諾,故在談判過程應將該等特殊情況納入考量,有利於我國爭取新入會員彈性。 

三、非約束稅項 採用非線性加碼的方式當作非約束稅項基礎稅率的處理,已是香港部長會議的共識,但對於非約束稅項適用公式前的處理方式,即基礎稅率的訂定尚無定論。就我國已100%約束的前提下,非約束稅項降稅基礎稅率的訂定,應盡量接近各國於基礎年之最惠國執行稅率(MFN Applied Rate),而且對於低稅率的非約束稅項部分的彈性考量,不應有損實質市場進入機會。 

四、補貼 

補貼暨平衡措施議題,直至目前為止並未受到會員太多的青睞與矚目,隨著反傾銷、平衡措施議題的談判進程加快,未來有可能成為規則小組的討論重點。再者,由於平衡措施與反傾銷措施程序多所雷同,倘若會員間能在反傾銷議題上達成共識,並且能就漁業補貼達成部份共識,則補貼議題之談判亦將隨即進入條文化之階段。 

五、反傾銷 反傾銷議題在杜哈回合談判中,進展並不若與談會員預期般順利,加上反傾銷議題實際上涉及國內立法政策至為敏感的領域,換言之,貿易救濟相關法規的立法及執行更容易受到非經濟因素的干擾及壓力,此乃反傾銷協定各國立法十分分歧,反傾銷議題談判進展巔跛困蹇,難以突破與談會員各說各話的主要原因。 

六、貿易與投資 

WTO七月套案,已將新加坡議題限縮在「貿易便捷化」,排除「貿易與投資」、「貿易與競爭政策」及「政府採購透明化」等議題。香港部長會議鑑於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對投資議題之基本看法不同,對於「貿易與投資」議題亦應未能重開談判。故貿易與投資議題之未來發展可謂已遭致瓶頸,但是相關的發展與我國未來海外投資進行國際化佈局息息相關,亦值得注意其進展。 

貳、杜哈回合非農產品關稅減讓對我國之影響 

本研究第四章利用2001年產業關聯表的162部門,以投入產出分析法,模擬談判對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國內生產毛額(GDP)、投資、消費、進口、出口和就業的影響。模擬結果基於瑞士公式調降關稅減讓的貿易淨效果是正的,加上消費、投資也是正面效果,促使國內生產毛額及國內生產總值都呈現上升的現象,也造成就業人數增加,換言之,模擬結果顯示WTO的NAMA關稅減讓談判對我國經濟是利多於弊。但貿易自由化的結果因各產業特性與發展的不同,並非所有部門都可獲利,如農林漁牧礦業、合板、基本化工原料、汽車的國內生產毛額為負面效應。 

參、與工業有關議題的立場與策略 

一、公式、係數、非約束稅項等議題 

1. 本回合關稅減讓談判,長期而言對我國經濟發展是利多於弊,但對部分敏感性產業明顯將面臨市場開放進口替代效果較強的嚴重負面衝擊,且公式降稅對台灣拓展開發中國家貿易助益有限。故台灣首先應積極爭取敏感性產品的彈性(開發中國家與新入會國彈性),減弱關稅降低對台灣敏感性產品的衝擊,在議題的處理上面,除積極參與各會員國的小型非正式會議外,如何展現利於整體談判進行的角色,亦有待積極投入,期能於談判的進行中減少不利我國發展的條款,甚而加入適當的有利我國的條件。

2. 目前談判進展顯示我國適用開發中國家係數的可能性不斷降低,而目前出現的公式係數,在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的適用公式係數間差距亦甚遠,與我國參與此回合談判的利益相去甚遠;再者,雙係數的本質為已開發會員將貿易自由化之貢獻分享開發中會員,因此開發中會員亦應做出相應之實質貢獻,尤其是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開發中會員,應付出同等或基本的代價(政策調整空間的縮小,增加貿易環境的可預測性)。對此應積極參與各會員國的小型非正式會議,支持公式係數不可差距太大的提案出線。 

3. 積極推動提高會員國的約束比率,以提高各會員國的貿易環境可預測性。且在我國已100%約束的前提下,非約束稅項降稅基礎稅率的訂定,應盡量接近各國於基礎年之最惠國執行稅率(MFN Applied Rate),而且對於低稅率的非約束稅項部分的彈性考量,不應有損實質市場進入機會。 

二、補貼、反傾銷及投資議題 

綜觀目前WTO杜哈回合談判的發展,未來這些議題短期之內有突破性的進展可能性不大。不過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反傾銷及補貼為目前主要國家反制國外不公平貿易措施的主要工具,其中尤以反傾銷措施引用的更為頻繁。而且綜觀近年來我國被國外引用反傾銷之頻率,雖較以往降低,但仍是屬於世界主要被引用的對象國家之一。所以如何降低反傾銷對我國的影響,也就更加顯得重要。特別是無論是反傾銷稅或是平衡稅,通常最終稅率均達2位數甚至更高,對於出口產業的影響非常之大,未來若是不有效規範,則有可能會侵蝕到NAMA談判降稅的成果。尤其是近年來引用反傾銷制度,已不再侷限於以開發國家,若干開發中國家(例如印度)使用頻率亦大增,對於我國拓展海外市場不利,此值得加以重視。 

三、部門別關稅減讓議題 

香港部長會議納入推動部門別降稅的條款,惟部門別降稅的參與必須是奠基在自願的基礎上。我國礙於政治因素,不易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且許多開發中會員約束稅率遠高於實施稅率,順利推動部門別自由化措施,不僅能有效創造出口商機,對我國經貿發展將有長遠且廣泛的影響,亦可成為區域化結盟的盛興趨勢下,突破封鎖的利器。因此我國對於部門別關稅減讓仍需積極運作。基此我國已先行推動自行車與運動器材的部門別降稅,WTO會員國中對我國推動的運動器材與自行車部門別自由化有興趣的國家正逐漸增加中,與我共同就產品涵蓋範圍等議題研議。另外,就我國具出口利益或可加入的產品進行研究,伺機推出。 

在部門別的推動上,目前參與部門別關稅減讓的國家多集中於已開發國家及少數開發中國家,然在部門別關稅減讓的推動上仍需開發中國家的投入,因此未來部門別關稅減讓的重點應放在與開發中國家溝通,尤其我國期望其加入該部門的開發中國家,如東南亞國家加入。再者,部門別方案之推動繫於「關鍵多數」之前提,而我國在召開部門別會議時,部份我方邀請出席之會員,包括中國大陸、韓國等會員並未出席,因此,部門別降稅是否能如期推動達到所預期之功效,仍有待努力。尤其中國大陸的地位敏感,如何化解開發中國家的疑慮亦成為我國推動部門別的重點。 

鑒於目前所提優惠侵蝕產品清單中,紡織成衣產品所佔比重極高,而紡織成衣部門正是我國敏感產品之ㄧ,意欲積極推動的部門別。此議題的處理方式對我國紡織成衣部門的敏感性威脅產生相當程度的影響,也將影響未來談判採取的後續策略,而目前香港部長會議宣言第20段僅指示NAMA談判小組須加強這方面問題的研究,以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案,因此對於低度開發中國家優惠侵蝕議題的發展須密切觀察。 

再者,在部門別推動的策略上,由其他國家的做法可發現產業協會扮演相當程度的助益,如加拿大、紐西蘭的林產品、全球汽車產業對話團體(GAID)、日本汽車業者、歐洲產業協會聯合會(UNICE)等均在該國的部門別關稅減讓的複邊會議或各種場合中,親自說明或提出該等產業的觀點及想法,此或許可為我國推動部門別關稅減讓時某種程度的參考。整體而言,我國在杜哈回合的非農產品部份,適用低係數又缺乏彈性庇護或部門別無法同等開放的機率漸增,面臨本回合談判台灣對國際貿易自由化推動貢獻良多,開發中國家貿易環境的可預測性、穩定性增加,但實質市場開放程度不大的結果,國內各相關部會,尤其是漁業及工業部份的敏感性產業,有關的政策必須再行檢討,如何協助業者度過調適期。例如審視國內漁業養殖業的獲利資料,明顯不高,顯示國內養殖業面臨的問題已非僅關稅保護的問題而已,漁業單位應仔細審思採取非關稅以外的協助政策以及國內的及早宣導,輔導或協助企業即早採取自我因應策略,或可減緩國內所受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