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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農業科技園區帶動農業產業聚落之研究-以花卉農業科技園區為例 

編號: PR0776

作者: 陳章真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5.12


摘要:

一、研究緣起與目的 

「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與「彰化國家花卉園區」,在台南縣政府和彰化縣政府的開發主導之下,目前蘭花園區第一期土地已全部租出,有4家蘭花生產業者進駐,第二期土地也已租出了八成左右;而國家花卉園區已舉辦過兩次大型的花卉博覽會,現正著重於發展花卉生產專區以及景觀苗木生產專區。有鑑於園區的發展已具有一定的規模,中央政府相關部會有意藉由園區帶動聚落的形成,從而達成由「專業分工」和「彈性互補」的「產業分工網絡」,以提高台灣農業的競爭力。 因此,本計畫的目的即在於就國外農業技術園區和農業聚落的成功經驗,以及國內蘭花生技園區與國家花卉園區的現況和條件,探討我國花卉園區帶動花卉產業聚落的可行性,以做為農政單位擬定相關政策時的參考。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一)參考國外相關文獻,就加拿大與歐盟國家的農業生技園區以及農業聚落,探討其形成聚落的因素、條件和政府政策介入的程度;並分析歐美與中國大陸的個案,以歸納出農業產業聚落的共通性和差異性。 

(二)對「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以及「彰化國家花卉園區」的園區規劃和建設、投資環境、優惠措施、周邊資源、廠商彼此間的互動關係,做深入的瞭解之後,再同國外的情形作一比較分析,以尋求出該園區是否已具備產業聚落形成的因素與條件。 

(三)親訪「蘭花生技園區」以及「國家花卉園區」的高階主管和進駐廠商,聽取他們對園區規劃的相關意見,尤其著重於政府應提供那些政策措施,以利於產業聚落的形成方面。 

(四)就上述分析結果,擬定出「蘭花生技園區」以及「國家花卉園區」帶動產業聚落的政策建議。 


三、重要發現與結論 

國外的農業園區及聚落 依據歐美與中國大陸的實例可以得知,在園區和聚落的關係方面,可能是由園區帶動聚落的形成,也可能是在聚落形成後,再於其中成立園區,以強化聚落的競爭力。前者例如加拿大的Saskatoon農業科技聚落,該聚落是以最初的學術研究機構為基礎,政府於該地成立科學園區之後,才逐漸吸引相關廠商的進駐,進而成為一個包含生物科技、食品和農業的聚落,其間歷經了30幾年的時間。而後者則如丹麥菲英島的園藝聚落,該聚落是在聚集了上下游業者以及相關支援服務的機構之後,才由中央和當地政府主導,成立了溫室材料和技術設備測試等的研發中心,使該聚落也具有園區的功能。 再如雲南斗南的花卉聚落,經過20幾年來的耕耘,目前已有100多家企業長駐斗南從事花卉盆景的交易;雖然該地區並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