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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產業之租稅金融政策研究 

編號: PR0751A-B

作者: 王健全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4.12


摘要:

本計畫的研究主要目的有三,第一,建構資料庫及電腦填報統計系統,並進行「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措施之經濟效益評估。第二,進行未來(2009年之後)之產業發展方向研究,以利政府掌握產業發展趨勢,做為調整「促產條例」相關政策之參考。第三,參酌我國主要競爭對手國(如日本、新加坡、韓國、中國大陸等)之獎勵政策(如金融措施、補助、行政輔導等),並衡量國內產業方向,做為研擬未來獎勵方向的參考。

一、「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效益分析

「促產條例」有關租稅減免的措施包括第5條(加速折舊)、第6條(投資抵減-自動化、資源回收、新及淨潔能源、能約能源、R&D等)、第7條(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投資抵減)、第8條(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股東投資抵減)、第9條(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股東投資抵減或五年免稅擇一適用)、第9-1條(科學工業公司進口國內無產製之機器、設備,免徵進口稅捐及營業稅)、第9-2條(技術服務業新投資或增資五年免稅)等條文(條文之詳細內容請見附錄一)。由於時間限制,本計畫僅以第6條(以R&D、自動化、人才培訓投資抵減為主),第7條(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投資抵減),第8條,第9條總體經濟效益的評估為主。

(一)評估方向

在評估第6條、第8條、第9條上,主要透過以下方向進行:

1.申請現況分析(包括申請金額、件數、產業別等);

2.誘發效果(租稅獎勵對廠商R&D、人才培訓、自動化;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投資的增加等);

3.經濟效益(因投資抵減、股東投資抵減或五年免稅對整體經濟的產出、就業人數的影響);

4.租稅效益分析(稅收損失和所產生效益的大小比較)。

(二)評估結果

在「促產條例」租稅獎勵的效益評估上,本研究透過總體經濟模型的建構,來評估「促產條例」第六條的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及自動化投資的效果、第七條的貧瘠地區投資扺減、第八條的股東扺減及第九條的五年免稅等六項政策效益。這些政策在模型中主要的影響變數,分為代表技術進步的總生產因素(A)、投資(I)及就業人數(EMP)三種類型,因此各項政策措施除了誘發的效果不同外,對經濟的影響模式也有所差異。

對於各項政策的模擬情境都根據過去數年的實際執行狀況來設定,因此評估的結果也會接近真實將發生的結果。茲將六種政策措施的評估結果彙整如下:

1.第六條R&D投資抵減

(1)總體經濟效益顯著:在投資抵減率20%,預期每年平均有500億元的誘發效果假設下,抵減獎勵將可使技術進步提高3.6%,國內生產毛額(GDP)增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