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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創新調查之經濟涵意及其對經濟變數之影響分析研究 

編號: PR0695

作者: 王健全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4.07


摘要:

本計畫的第一個目的,即在針對「臺灣地區技術創新調查」(以下簡稱「創新調查」)的經濟涵意加以分析,因為根據產業別、規模別分析創新調查的相關資料,以做為政府政策調整及資源配置的參考。 另一方面,本計畫擬透過個案實際分析,產業界創新面臨的困難,以及製造業/服務業的可能創新模式,以供其他廠商借鏡。 最後,提出「創新調查」可以補強之處,以利經濟分析,同時,我們應將提出「創新調查」可以和國際接軌的改進之處。 本研究在資料分析上採用雙變量的機率模式(bivariate probit model)。模式中將以產業別作為代理產業競爭狀況的控制變數(control variable)。 

利用充分訊息最大概似法(FIML),依製造/服務兩個類別分別進行估計,主要結論如下: 

技術創新意願 

1.大型製造業公司進行製程技術創新的可能性高於中小企業。技術支出密集度較高的廠商進行製程技術創新的可能性非常高。人力素質對於廠商技術創新進行的意願並無明顯的影響。此外,產業間之產品創新或製程技術創新情形不全相同。從產業1至產業8等八個產業,相對於基準行業(產業9:家具業及其他),產業2(紡織成衣毛皮皮革)、產業3(木工造紙印刷出版)與產業6(金屬基本工業)較不會傾向產品技術創新活動。 

2.大型服務業公司進行產品技術創新的意願相對較高;然而,其較不會選擇進行製程技術創新活動。技術支出密集度高的廠商進行產品與製程技術創新的可能性皆高。 


技術取得 

大廠商相較於中小企業在技術取得上,不僅傾向外部取得技術,在內部開發上有更顯著之效果。此外,不論從事產品創新或是製程創新,內部自行開發技術與外部取得技術之效果同樣顯著。不過,相對上產品創新較傾向內部開發技術,而製程創新則傾向外部取得技術。 就服務業廠商而言,大公司相較於中小企業雖然有內部開發,不過更傾向外部取得技術。另外,對產品創新而言,內部自行研發技術與外部取得技術皆為顯著,不過較傾向外部取得技術。 

技術創新活動資訊來源 

製造業大公司認為各項資訊來源(內部、市場及其他來源)中,分別有一半之項目對其技術創新活動的重要程度要明顯高於中小企業。以內部資訊而言,大公司相對於中小企業,其子公司之資訊對母公司之創新活動更有助益;以市場來源而言,大公司在公共團體、大學或高教、政府或非營利研究機構相對於中小企業更為重視。另外,大公司對於其他來源之研討會期刊資訊之取得,相對中小企業更形重要。 與製造業比較,只要是傾向製程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