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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之發展熱點與兩岸合作 

編號: PR1259A

作者: 劉柏定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2.03


摘要:

中國大陸設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主要目的,在於透過制度探索與試驗以尋找建設和諧社會、創新區域發展模式、提升區域發展與國家競爭力的新路徑。選擇具有代表性區域進行試點改革,以期為整體經濟、政治、社會體制等各方面改革提供新經驗。綜改區設立之核心意義在於「綜合配套」,希望改變改革開放以來,單純強調經濟成長的觀點。希望透過更深入經濟轉型、社會發展、城鄉關係、土地開發和環境保護等多重改革領域,持續推動體制創新,得到配套改革制度與運作機制的經驗。 運用「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作為改革試點的概念,首先是由上海浦東新區率先提出來的,2005年6月中國國務院首次批准通過上海浦東成為中國大陸第一個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其後,2006年天津濱海新區批准設立,為最早的2個綜改區。緊接著在2007年內,一次批准成都市、重慶市、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四個區域分別為統籌城鄉與兩型社會綜改區試點。這段密集批准時期過後,將近一年半時間中央未批准任何國家級綜改區的設置。到2009年,才又批准深圳綜改區改革方案,由原先的經濟特區正式給予綜改區的頭銜。2010年間,批准瀋陽經濟區以及山西省,分別探索新型工業化與資源經濟轉型。201年底則批准廈門市從事深化兩岸交流合作試驗。 

中國大陸當局在決定試點地區時,地方的積極性與條件是主要關鍵。設立過程可略分為以下階段:(1)地方政府向中央提出成為綜改區試點的申請;(2)由中央政府部委進行調研,並依據當地條件評估;(3)中央決定是否批准該綜改區設立。而中央在評估是否批准或是在選擇地區做為綜改區時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五點:(1)試點區域必須要有代表性;(2)試點改革內容須有典型性;(3)試點區必須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4)必須要有較好的工作基礎作為前提;(5)地方應具有相應的發展潛力和承受能力,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足以獨立支付改革的必要成本。 

大體而言,從中國大陸開始設置國家級綜改區的以來,已明確展現出相較於過去其他類型的試點,綜改區更具有體制改革上的使命。因此,綜改區也不同於過去試點型態多以得到中央的政策紅利或財政支持為主要目的,其獲得的是先行先試的權力,必須透過體制創新改革,來協助當地進行經濟發展同時探索中央賦予的制度改革任務。 

綜合配套改革主要有三項特徵:首先,是從經濟改革擴展至社會經濟生活各面向的改革,要從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城鄉關係、土地開發和環境保護等多重領域,繼續推動改革,以形成相互配套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再者,是由以往由上而下的改革方式,變為由下而上的內生式發展模式,這表現在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地方自主權的增加上,可以發揮更多的地方的自主性,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第三,是發展體制的創新。綜合配套改革區注重社會、經濟等各個層面的體制改革和創新,以求自身的全方位發展,也跟隨帶動周邊區域的發展。而其作用原理,主要是透過綜合改革試驗區的技術溢出、制度轉移與產業轉移等擴散效應,帶動周邊地區的技術進步、資源配置效率提高與產業結構優化。 

值得關注的是,即便各綜改區改革功能相似,但仍可能會擁有不同的改革優先次序。在改革過程中,相對繁榮的東部沿海綜改區如上海浦東新區與天津濱海新區,在社會體制與行政體制的改革要求會更重於提高經濟表現,而中西部地區綜改區則是將經濟發展工作列為優先項目,並試圖摸索出不同於東部沿海的內陸發展模式。 

本研究針對深圳經濟特區、長株潭城市群以及瀋陽經濟區等三個綜改區分別進行深入探討。選擇的主要原因在於:一、選擇深圳經濟特區代表全面型的綜改區,另外兩個則是專題型綜改區代表;二、選擇長株潭城市群來了解關於以綠色、環保、永續為主軸的綜改區如何以此特色進行城市與經濟產業的發展;三、選擇瀋陽經濟區主要著眼於新型工業化可能對於未來中國大陸整體產業走向具有關鍵性影響。以下分別針對各區發展情況與相應之政策建議進行說明,最後再就一般性綜改區發展可能之意涵與其他相關討論做歸納性的闡述: 

1. 深圳經濟特區發展與對我國之意涵 

從深圳的產業發展與改革重點觀察,可發現其無論在經濟體制改革、深港合作、創新型城市建設、現代產業體系規劃等多樣工作項目中,除當地企業改革、市場體制的健全與完善之外,未來產業的發展趨向主要可歸納「產業結構調整」與「提升自主創新」兩部分。深圳的產業結構轉型戰略可分為四大部分,包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現代服務業發展、擴大內需與提升當地外需等,建構在其城市既有產業基礎上,並向外延伸其產業規模與範疇。在自主創新提升方面,提出「自主創新五大工程」-分別為基礎創新、產業創新、高技術產業化、科技登峰計畫實施、創新人才集聚等。總而言之,深圳的自主創新工作,是由政府主導完善人才、科研、產業、企業之間的資源協調與合作,希望透過創新要素與資源的聚集,有效驅動當地創新活動長期運作機制。 

我國參與深圳合作的機會除可關注於當地致力於形成的創新型城市之外,尚可關注其正積極推動的生物醫藥產業、教育產業與文化創意(數位內容)產業等。長遠來看,該地可以為臺商經營珠三角內需市場的基地,深港合作的諸多問題與演進路徑也可以提供我國因應海西區之參考。 

2. 長株潭城市群與對我國之意涵 

長株潭城市群的改革主題為兩型社會建設,其改革內容包含許多面向,以期達到綜合配套改革的目的。長株潭城市群綜改區的推動,是採取「省統籌、市為主」的工作原則,因此湖南省政府仍居於主導角色。在工作執行上,中央與地方會針對工作重點進行協調,制定明確工作重點與目標後,交由「湖南省兩型辦」作協調執行。長株潭綜改區的體制改革工作重點涉及許多面向,除產業發展相關的結構優化、創新科技、投融資體系工作外,也包括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土地、財政等體制改革;最後,在產業發展上,將以新型化工業與現代服務業發展作為重點,其中推動產業轉型提升、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工業核心關鍵。2011到2015年是長株潭綜合配套改革的第二階段,長株潭兩型辦將大力推動六大工作與八大工程。 

以節能環保產業為首的新興產業合作,可能是我國臺商於長株潭兩型社會試驗區所能發揮的優勢之一,可以長株潭城市群作為兩岸合作試點。其次,資訊軟體、內容、文創產業,亦是我國服務業與製造業可特別關注之處,且長株潭在此領域也具有一定實力與未來發展潛力,以「臺硬體+湘內容」策略在雲端計算模式發展下應有一定發展空間。 

3. 瀋陽經濟區與對我國之意涵 

瀋陽經濟區進行新型工業化制度探索提出10項體制機制創新的策略面向,包括: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競相發展、科技引領、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統籌城鄉發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新型工業化、行政管理、對外開放等。歸納其中較關鍵的幾項工作包括:發展先進裝備製造業、完善產業結構、發展中小企業、人才培育、創業投資、資訊化、區域一體化。亦即透過中小企業的發展、人才的引進與培育以及創業投資的健全化,將瀋陽經濟區將致力於提高產業鍊條的健全度與豐富度,以轉變過去國有經濟比重過高有害改革的趨勢。而更以資訊化與結構調整等方式,大力發展裝備製造業,不僅對於自身經濟有所助益,更對於全中國大陸未來產業轉型、提升裝備自製率、促進自主創新等全國性的工作有很深遠的意涵。 

以東北亞的經濟一體化趨勢而言,臺商對於瀋陽經濟區的經營因此有其重要性。近年來強調要強化當地產業鏈發展,可能成為臺商中小企業潛在的新契機。此外,臺灣堅強的資訊業實力,亦應能在當地進行以資訊化促進工業化的大趨勢當中找到許多可參與的空間。另外,就試點經驗推廣之邏輯,參與瀋陽經濟區的發展,可能成為未來預先參與中國大陸工業長線轉型發展的契機。 

4. 綜改區發展對我國之意涵 

整體而言,綜改區的發展,不論是既有的綜改區還是潛在會成立的綜改區,可以從經濟體制轉變、制度創新所隱含之產業機會、新興區域發展、潛在全國性示範效益、其所帶有之試驗主題等面向來進行思考。短期而言,可能參與的機會點包括基礎建設或規劃的商機、試驗主題所直接帶來的機會、新出現的產業園區或招商優惠等,但亦有可能造成產業的移出與轉入。中長期而言,則應思考當地改革經驗複製到他處或全國所可能帶來的效益,留意區域制度調整造成的發展藍圖轉變,以及注意制度創新帶來營運模式創新及其隱含之新產業機會。 

5. 其他相關討論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至今,各方多半同意改革逐漸進入困難區,經濟下階段發展不再只視經濟相關領域的制度變數而定,而是整體國家發展的問題。而綜改區號稱要以地方試驗全國性重要議題看來成效並不彰顯,多半成為中央認證地區發展的另一種形式,也因此關於由上而下進行系統性規劃的「頂層設計」成為關鍵,中國大陸未來中央改革的決心與力度將決定綜改區未來角色的重要性。 

至於廈門市綜改區總體方案獲批,其運作體制上固然可以從深圳市綜改區的脈絡來參照,但在內容上應從海西區發展規劃等一系列兩岸交流與合作相關的文件去理解,此一文件相當於賦予了廈門市在海西區當中對於兩岸交流議題的優先試驗權,可以觀察其未來其制度改革開放程度是否將改變海西區福建熱而臺灣冷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