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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僑外投資事業營運狀況調查分析報告 

編號: PR1255-1

作者: 劉孟俊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1.12


摘要:

國際金融危機後,全球產業歷經重組與淘汰,觸動美歐跨國企業供應鏈重整,將進一步牽動全球價值鏈的再分工佈局。全球經濟整合進程上,區域自由貿易趨勢成形,朝向區域整合的型態發展。在東亞地區,東協-中國自由貿易協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韓歐盟/韓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以及2011 年臺日投資協議的簽署,對我國經商環境產生重大影響。對應上述趨勢環境,積極提升我國的投資環境與條件,不單為能吸引具有競爭力的跨國公司來臺投資經營,更有助於促進外商在臺永續經營且提升營運層次。為此,本研究的最終目的,在於即時掌握在臺僑外投資事業的營運概 況與動向,期能提供相關單位擬定有效的外資政策。 

本研究透過郵寄問卷的方式,聚焦於掌握近期在臺僑外商的投資營運活動,及其與我國經濟的連動關係。具體而言,本次調查涵蓋僑外服務業及非服務業者的(1)投資事業營運概況;(2)營運當地化進程;(3)在臺的研發創新活動;(4)對我國經濟的影響與效益,與(5)對臺營運環境檢討與 建議五個層面。此外,為對應兩岸關係與亞太地區FTA 的進展,本研究特設計時事議題,掌握僑外資廠商的評估與策略調整。 

本次問卷調查寄發 5,272 家廠商,成功回收2,526 家,回收率達47.91%。以下分就營運概況、營運當地化、研發創新活動、對我國經濟效益,以及對臺營運環境檢討與建議的意見,摘述調查結果如下: 在營運概況方面,僑外資事業的股權結構型態大致延續往年趨勢。僑外資服務業者以獨資型態較多,但非服務業僑外資以少數股權型態較多。由於大環境改善,2010 年僑外投資事業的獲利情況較2009 年為佳,62.71%的服務業者與73.27%的非服務業者有盈餘,且高獲利率的僑外廠商比重亦有顯著增加。反之,高虧損率的僑外商比重明顯降低。顯示,2010 年僑外商的整體經營狀況不單好轉,而且大體已回復到金融風暴前的水準。 

在營運當地化方面,僑外投資事業均有8 成左右的產銷活動在我國本土進行,型態是以「臺灣接單、臺灣出貨」為主,顯示僑外投資事業在外銷市場的決策自主性相當高。僑外服務業者與非服務業者,分別在辦公及機械設備採購與原料零配件採購有較高的當地化水準。值得注意的是,有43%的僑 外服務業廠商的客戶是國內的製造業廠商,說明與本土業者有高度的產業鏈結關係。 

在研發創新活動上,服務業僑外資企業的技術或know-how 來源,近兩年來在臺自行研發的重要性已超過海外母公司且成為重要的趨勢。顯示,在臺服務業廠商由早先移轉母公司的技術或know-how,透過在地研發,逐漸地擁有自主創新的能量。相同地,較早來臺投資的非服務業僑外商,其關鍵技術來源是以在臺研發為主,擁有高度自主創新能量。僑外資非服務業的研發動機,是以提升產品品質功能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為主(cost-down),而非新產品創新(value-up)。以研發投入而言,僑外非服務業者的研發密度高於服務業者。在研發合作對象方面,服務業者多選擇協力廠商及客戶;非服務業則以材料供應商與客戶為主。以上隱含,僑外商藉由在臺供應鏈上深化創新合作,將有助於促進臺灣產業聚落的國際鏈結。另外,近年來僑外非服務業與學研等機構的研發合作已呈現持續上升趨勢,說明我國的創新資源有助於錨定僑外商在臺的經營活動。 

在對我國經濟效益影響上,僑外服務業平均每家僱用員工138 人,平均每人營業收入1,494 萬元新臺幣,年薪約70 萬元新臺幣;非服務業平均每家創造外銷15.3 億元新臺幣,每一廠商僱用員工200 人,平均每人營業收入1,330 萬元新臺幣,年薪約74 萬元新臺幣。資訊電子業為出口大宗。整體而言,僱用本國員工達95%以上,非服務業者僱用外籍員工比重較高,且男性員工比重達59%,服務業員工性別結構則以女性居多。 

在對臺營運環境檢討方面,服務業僑外商普遍認為,同業競爭激烈仍是最主要的經營困難;相對地,非服務業僑外商則較關切原料人工成本過高,至於同業競爭激烈與國內市場有限則居次。期待政府協助的項目方面,除改善政府行政效能外,2009 年之後,僑外商對於強化租稅獎勵措施與推動與他國簽訂FTA 也更為關切。在對我國經營環境之評價上,2010 年僑外服務業與非服務業對於研發技術人才素質與基礎建設水準的評價,有明顯滑落現象。 

本次調查延續上一年(2010 年)持續調查僑外商對ECFA 的評價,發現肯定ECFA 效益的僑外商比重有小幅滑落的現象。可能原因在於,ECFA簽訂後,早收清單項目不如預期,以致對ECFA 的評估更為務實。因此,短期內多數僑外商未因ECFA 而顯著調整其在臺營運策略,但多側重在增加「業務種類多樣化」等「質」方面的作為。但值得注意的是,僑外商多肯定ECFA 提升臺灣產業於「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以及進一步誘發外商「與臺商合作開發中國大陸市場的機會」。換言之,僑外商肯定ECFA 進一步促進兩岸市場開放,為此提高外資與臺商合作的意願。 

除上述 ECFA 對僑外商未來在臺營運地位有所影響外,亞太地區諸多FTA 啟動生效(如:東協十加一、韓歐盟/韓美FTA 等),可能不利於我國成為區域中心。現階段就僑外商觀點而言,其因應策略主要是以提升在臺公司與集團內的中國大陸關係企業的合作與支援角色,對於「臺灣子公司在集團的營運地位」亦有正面的效果。另一方面,本次調查探詢僑外投資事業未來在中國大陸與東協國家的投資變動趨勢。調查顯示,未在兩地投資的僑外資廠商對東協投資的比重高於對中國大陸增加投資。可能在於,「東協加一」後,市場規模擴大,吸引僑外商進一步深耕東協市場。然而ECFA 後,可直接運用臺灣支援中國市場,再加上在中國投資佈局的業者比重已高,因此強化東協佈局業者的比重,高於只投資布局中國的比重。最後,本研究考量我國將持續爭取具有競爭力的跨國公司來臺投資,且搭配臺灣的經濟發展,深化經營層次,提出值得關注的外資政策議題如下: 

1. 在歐美再工業化的推動下,有若干國際大廠生產線遷回本土,已觸動美歐跨國企業供應鏈重新佈局,可能牽動全球價值鏈的再分工。臺灣可就跨國企業研發、配銷、倉儲轉運及技術支援中心等生產服務化為主題,強化在國際生產與供應鏈網絡的角色。為此,有必要進一步整合政策資源,以進軍大陸與區域生產性服務業市場為目標,得以進一步吸引外資來臺。 

2. 本次調查顯示,ECFA 有助強化我國產業與外資合作,以開發大陸內需市場為議題。更積極的層面而言,有必要就兩岸、臺日搭橋專案,吸引外商/陸商來臺TDR 等各項研發專案加以整合,藉以形成綜效。 

3. 在本次調查中更為突顯研發技術人才不足的問題,也暴露出我國要達成吸引外人來臺設立研發中心的挑戰。我國除可擬定調整政策及提出相關的配套措施,大幅鬆綁相關法規,積極突破各項障礙,使國內居住環境、薪資、教育制度能與國際緊密接軌,藉以留住我國優秀人才外,有必要調整移民政策,藉以延攬國際專業人才來臺。 

4. 金融危機後與近來的二次衰退疑慮,促進優質就業成為政策的主軸。因此,外資政策的側重點,有必要超越來臺投資的金額或規模,有必要搭配提升「優質就業」的政策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