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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產業競合關係論中、日、韓經濟整合與對我國區域參與之政策意涵 

編號: PR1253A4

作者: 杜巧霞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1.12


摘要:

隨著區域經濟整合風潮由西東漸,中、日、韓已積極加入區域經濟整合行列,分別與東南亞、歐、美等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而且中、日、韓彼此之間的經濟整合將關係到整個東亞地區的經濟整合。然而中、日、韓彼此之間有相當的歷史情結,以致整合的前景並非沒有障礙。 

本研究主要分析影響中日韓FTA的主要因素、其發展前景、其對成員與非成員之影響,並從我國與日、韓產品在中國大陸所呈現的產業分工、出口競爭優劣態勢與未來區域經濟整合可能之發展方式來分析中日韓FTA對我國可能之影響。就產業發展階段來看,台灣與中、日、韓在產業發展上各具優勢,其中台韓產業之競爭性較高,兩岸與台日產業之互補性較高,而日本居於產業技術的最前端,台灣則介於日、中之間,因此未來在FTA經濟整合過程中,同樣的開放市場,對於不同的開放對象,將會產生不同影響,也可能存在不同的合作機會。 

就台、日、韓產品在中國大陸市場的競合關係來看,超過一半以上的商品,台灣與日、韓在中國大陸都是相互競爭的,當中日韓FTA成型之後,我國所面對的關稅的不公平待遇,將使我國出口受到排擠,市占率可能下降。而中國大陸目前存在的關稅,以車輛零組件、調製食品、鞋帽、雜項製品、紡織品、石料玻璃器等最高,對我國影響將最大。 

我國為出口導向經濟體,對東亞地區出口占總出口60%以上,為了避免這些不利的競爭環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加入東亞經濟整合實為必要的選擇。以實際情況來看,韓國一向為我國最主要的競爭對手,近年來韓國在加強經濟整合方面的進展,包括韓歐盟FTA於2011年7月起開始生效,韓美FTA將於2012年1月起生效,對台灣產品在出口歐美市場將形成重要威脅。此外,中國大陸、日本、東協國家無不積極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如果再加上經濟整合具有吸引外人直接投資流入的效果,為了提升我國產業之技術水準,以免被後來的開發中國家超越,更有必要思考如何積極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因此如何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應為我國必須面對的首要課題。 

針對如何加入東亞經濟整合,目前看到的是兩岸的ECFA已經生效,在ECFA之下,兩岸針對經貿議題已經簽署協議,此種在WTO架構下簽署經貿協議的模式,應可適用於台灣與其他貿易夥伴加強整合。然而就ECFA的消除關稅而言,目前只有早期收穫的539項商品,距離FTA還有很大一段距離。但在ECFA之下,雙方已經表明未來將依據WTO原則進一步消除貿易障礙,因此不論是基於ECFA本身的要求或避免因為東亞經濟整合對我國經濟產生負面的影響,皆應該早日完成兩岸FTA/ECA。 

除了兩岸FTA/ECA之外,分別與日本、韓國簽署ECA加強整合,或融入亞太經濟整合中亦是可能的思考方向。然而台灣之參與區域整合,最重要者仍在於與中國大陸關係之改善,而兩岸關係中又以九二共識為關鍵,因此面對未來,我國的因應策略可以由幾個層面來看。首先兩岸關係是否能不斷改善,以致台灣可以如願的與目標對象國加強經濟整合;其次是在無法與對象國進行制度面的整合下,是否有其他可以減少負面衝擊的次佳辦法。第三是可否藉由ECFA而局部參與中日韓整合。 

(一)兩岸關係持續改善之下爭取台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機會 

在一中各表、九二共識及兩岸簽署ECFA之模式下,可爭取分別與日本及韓國簽署ECA,加強台日與台韓經濟整合,其中台日ECA應優先於台韓ECA。其次,與TPP會員國分別加強與其正式或非正式的整合,以逐步融入亞太經濟整合。 

(二)在無法與對象國順利整合之下的次佳策略 

如果兩岸互信無法持續強化,可以依據FTA內涵之重要議題,以雙邊諮商及堆積木方式逐步消除非關稅障礙,同時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加強吸引外資進入,以加速台灣產業升級速度。在展開雙方諮商時,如果對象國願意以互免關稅方式開放市場,亦可同步展開,惟最後協商結果仍必須適用最惠國待遇原則。 

(三)藉由ECFA加入中日韓經濟整合 

由於中日韓FTA是中日韓合作願景的一部分,以目前中國大陸對一中的立場來看,藉由ECFA加入中日韓經濟整合的方式,最可能與最有利的情況是在經貿部分局部參與中日韓經濟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