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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對我國經濟之影響評估分析 

編號: PR0932C2

作者: 王文娟、李欣蓁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07.01


摘要:

美星FTA為美國與東亞國家簽署的第一個雙邊FTA,而美方也將其視為未來與東亞各國簽署FTA的範本,因此協商的議題相當廣泛。美星FTA協定共21章,222條,涵蓋的範圍除了關稅與非關稅障礙削減、投資、服務業、技術性貿易障礙以及安全防衛條款等近年一般的FTA所檢討的議題之外,貿易與環境、貿易與勞動、貿易便捷化以及政策透明性等亦列於美星FTA之中。 

本研究利用GTAP模型與貿易結構相似度,分析美星FTA在關稅層面對台灣產業的影響。由於,新加坡為自由港,除少數幾項產品存在進口關稅外,其餘產品之進口均可免課關稅,因此美國在FTA生效前的貿易障礙相對偏高,星國在FTA生效後進入美國市場應可享有較大貿易優勢,而取代其他國家的出口。另外,出口貿易結構愈相似的兩國間,受取代的可能性也愈高。研究結果發現對美出口結構相似度較高的台灣與新加坡,新加坡與韓國、香港及中國大陸都是可能被取代的對象;其中,台灣與新加坡相似度最高,對美出口被擠壓的可能性也最高。 

然而,近60%的台灣產業在美星市場整合後,享有貿易機會增加的好處,對美出口的比重上升,出口值增加。由此可推,在美星FTA生效後,雖然台灣部分產業承受轉向的不利衝擊,但多數產業對美出口依然成長,因此台灣整體受到貿易轉向效果有限。此一結果與GTAP估算得出結果頗為吻合。必須注意的是,利用GTAP模型或貿易結構相似度分析侷限於貿易面的檢討。 

在投資方面,通常FTA生效後直接投資進入當地會呈顯著的增加。美星FTA生效後,會有助於投資的引進。尤其是星國政府近年來積極朝高附加價值化、高技術產業轉型以及推動區域營運總部等,FTA將促使美商進一步提高其技術轉型誘因,從新加坡與美國政府公布資料,2004年間外資進入兩國的成長雖不特別顯著,但根據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資料,美商確實在2004年間在星國投資技術升級的產品與擴張產能的意願顯著改善。台灣高科技產品未來在美國市場上將進一步受到星國產品的競爭壓力,我國受到美星FTA不利衝擊的程度將進一步擴大。 

美星FTA生效後,整體上對台灣的衝擊截至目前為止尚屬有限,一方面是時間尚短,可供分析的資料僅二年,加上量化數字易受季節性因素或景氣因素影響;另一方面,投資、貿易便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相互認証等是無法量化的議題,而其影響是逐漸地深化,甚至涉及制度性的改革等。研究結果顯示台灣部分產品在美國市場上已受到不利影響,在星國市場上也因為未能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同樣有些產品已受到了被排擠情形,未來隨著美星經濟整合或區域經濟整合深化,台灣產業受衝擊程度預期會進一步地惡化,尤其是投資的轉向將不利於我國高科技產業技術的累積,且助長星國發展我國的競爭性產業。 

為了避免被邊緣化或被排擠,我國最直接的因應策略是爭取同樣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協商的機會。其中,尤以爭取台美FTA簽署更是首要工作。因為可避免台灣在東亞地區被邊緣化與孤立化,致影響東亞地區整體的平衡發展。因為台灣若能參與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以台灣的技術與經濟產業實力,東亞經濟體的互補性會大幅提高,而加速東亞經濟成長,進而促進區域政治與社會的穩定性,從而減輕美國在亞太地區的防衛負擔,並可確保美國企業在區域內獲取最大利益。此外,可促進台灣經濟社會的自由化與透明性。與此同時,台灣也會更具信心對中國大陸市場開放,可加速兩岸的和諧發展,降低台海的緊張局勢,有利於美方在亞太地區的布局。但先決條件是台美FTA的簽署。 

除了台美簽署FTA最直接的因應策略外,為了避免美星FTA對台灣產業的進一步衝擊,政府在管制解除、政策形成透明度以及投資環境改善方面應該持續推動,建構有利於我國企業經營與投資的總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