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ECFA後,將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做為後續協商機制,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劉大年指出,這是將ECFA後續協商制度化,在其他國家的FTA中也都有類似設計。...[詳全文]
資料來源:2010年06月14日 聯合報
記者:郭乃日/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