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院「興建院舍大樓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案」(案號:111A01)第二次公開招標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公告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
 

主旨:本院「興建院舍大樓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案」(案號:111A01)第二次公開招標。
 

依據:


一、採購依據:本採購案適用「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興建院舍大樓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甄選作業辦法」,並參酌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精神辦理,且經中華經濟研究院院舍籌建委員會決議通過招標文件後施行。


二、決標方式:在預算數額內,經評定最有利標後即予決標。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至111年11月28日17時00分止。


二、公告地點:本招標相關訊息刊載於本院官方網站->新聞及活動->本院消息,招標文件請自行下載。(網址:https://www.cier.edu.tw/news/institution


三、公告内容:「興建院舍大樓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資訊及招標文件。


四、預算金額: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988萬元整(含稅)。


五、領標金額:免,可自本院官方網站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六、截止投標: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一)17時00分止。


七、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29日(二)14時00分辦理資格審查,如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個工作日同時間、地點開標,本院將不另行公告。


八、開標地點:本院B003會議室(10672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


九、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截止投標期限前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地址:10672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秘書處副處長收),本院將以實際收到投標文件所簽收之收件日期及時間為準,逾時寄達以廢標論,不予受理,原件退還。投標廠商應向投遞郵局確認送達時間,並自負無法送達之責任。本院收件後,將提供投標廠商投標收據證明收執聯,並註有投標日期、時間及投標廠商次序。如以寄送投遞投標書件者,其收執聯於開標時領回,其投標廠商次序則公告於本院官方網站。


十、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案允許廠商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採購案之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不得超過3家。
  (二)投標廠商資格: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廠商之一。本採購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不得超過3家。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建築經理公司應採共同投標,其成員應包含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三)共同投標廠商應分別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凡領有建築師開業證書證明。
    2.專業技師事務所:凡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證書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設立登記之技術顧問機構,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相關技術性服務者。
    4.建築經理公司:依法設立登記。


十一、附加說明:
  (一)本案受理異議、陳情單位:投標廠商於本院辦理採購時,認有違反相關法令而損害其權利或利益,得向本院稽核單位提出異議或陳情(地址:10672 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稽核室;傳真:02-2735-6035)。
  (二)廠商提請釋疑及回復之期限:應於招標文件公告次日起14日當日17時前,以書面利用傳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院請求釋疑,廠商未依上開規定請求釋疑,本院得不予受理;受理後,本院最遲將於截止投標前一日答覆。


十二、採購事務聯絡人:
  (一)主管單位:李麗鴻副處長(02-2735-6006#139)。
  (二)採購單位:曹詩婷小姐(02-2735-6006#125)。


十三、相關詳細内容請參閱招標文件,敬請踴躍投標。
 

附檔:
1.招標資訊摘要

2.投標須知

3.徵求說明書

4.契約書

5.招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