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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年:因應台美雙邊貿易倡議後續發展

  台美近日宣布啟動二十一世紀雙邊貿易倡議,將是未來建構台美經貿關係的重要平台。美國在川普時期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後,對以市場開放為主的自由貿易協定(FTA)較不熱中,拜登上任後轉而推動以調合制度標準與法規透明化為主,並納入更多前瞻議題的新貿易架構,台美雙邊貿易倡議也不例外。

  對美國而言,沒有市埸開放的經貿協定,不需國會審議通過,可以爭取時效;而且台美雙邊貿易倡議的十一項議題,將採取先談好先簽署,逐步生效「堆積木」的方式,可以提早實現經貿利益。

  雖然台美經濟倡議在談判方式上,展現不小彈性。然而目前倡議內容仍環繞在美國關切項目;其中貿易便捷化、農業檢疫、標準與法規調和、數位貿易與因應環境變遷是目前大多數經貿協定會納入的議題。反貪汙、推動以勞動為中心貿易以及協助中小企業貿易,則是具有美國特色的議題;另外,對抗非市場經濟政策以及約束國營企業,對中國有明顯的針對性。

  美國希望藉由此倡議制定美國標準規範,進而建立符合美國利益的國際經貿制度。對於台灣而言,無論是美規或是非美規,只要對台灣有利,就應該全力推動。

  不過在上談判桌前,台灣必須先做好準備。美國將由貿易代表署(USTR)主談,雖然不會直接觸及市場開放項目,但對於欠缺科學基礎制定的規範,因而形成貿易障礙而扭曲貿易,仍會是美國要求台灣改善的重點。

  舉例來說,台灣基於維護學生健康,禁止基因改造食品進入校園,美國是全球基改食品最大出口國,一直認為台灣禁令並沒有客觀科學證據支持,影響到美國貿易利益。USTR在每年報告中,均要求台灣應立即撤除此規定, 未來預期美方不會鬆手。

  另外美國也有可能對台灣雖然開放萊豬進口,卻禁止萊豬進入學校、軍隊及其他特定領域,此種缺乏有力證據,「開大門,關小門」的做法而提出質疑,也是台灣必須面對的問題。

  除了因應美國需求外,台美雙邊貿易倡議既是以制度標準調和為主,台灣談判應更加主動,在攸關台灣產業利基的部分,爭取與美國建立更加透明及相容的規定。

  例如美國目前對進口的中國產品課徵懲罰性關稅,對在兩岸進行生產分工的台商,若產品出口到美國取得台灣原產地身分,而非被認定為原產於中國,可以免除懲罰性關稅,可說是至為關鍵。美國是由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負責認定進口產品原產地,在認定原則及程序上,與台灣有些差異。

  未來在此議題上,若台美雙方能由增加了解對方產品認定原則開始,尋求建立更加透明及可預測的原產地規範,以降低不確定性,將有助台商加速回台布局。

  USTR官員最近表示,台美雙邊貿易倡議的談判進展,可能會超過包括十四國的印太經濟架構(IPEF)。若是果真如此,與印太經濟架構重疊性高的台美倡議,可以產生先行的示範效果;但台灣也應注意台美倡議一些抗中成分高的議題,應先評估對台灣的利弊得失,避免成為美中對抗的籌碼。

作者:劉大年/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資料來源: 2022-06-06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