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劉大年:自經區 中央地方共商

  最近高雄市政府希望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議題引發不少爭議,有些觀念必須釐清。

  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在特定區域內,單方面放寬相關人力、土地、資金及法規管制,招商引資以吸引多元化產業進駐。過去台灣的自由化多是在外國壓力下推動,屬於被動式開放,緩衝時間較短,對於國內的衝擊也較大。而自經區是採取自主式開放,由興利的角度擴大對外開放的效益,以提升產業競爭力,加速與國際接軌及創造優質投資環境。

  自經區在國際上已有不少案例,例如南韓仁川自由貿易經濟特區、濟州國際自由都市、新加坡自由貿易區,以及中國大陸的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這些經濟特區有些專注發展服務業,例如金融及物流,也有以深化製造業,從事進一步加工活動為主。由於自經區開放區域有限,可降低反對全面自由化的阻力;另外,透過自經區的先行先試,若有正面成效,可將示範效果擴散至全國,達成全面自由化的目標,並營造加入區域貿易協定的條件。反觀,若示範效果不如預期,也可調整自由化政策。

  自經區的執行模式可分為中央主導推動,及地方政府主動提案兩種。中央主導是指中央政府事先規畫開放示範產業,有意願的地方政府提出規畫方案競爭,再由中央選取適合的方案實行。地方政府也可主動提案,提出適合示範的產業,由中央審核通過後推動。

  在自經區之下,中央與地方是合作互補及共榮共生的關係。中央所規畫的部分需要地方來落實,而由地方主動設計的部分則可彌補中央之不足,兩者之間並無抵觸衝突,更無競爭。因此中央對地方的主動提案宜抱持鼓勵的心態,以免打擊了地方拚經濟的衝勁。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台灣目前對中國大陸的開放程度遠低於對其他國家,所以基於國家安全,未來在自經區對大陸仍可維持同樣限制或小幅開放的方式,而對其他國家則大幅開放。

  自經區也必須防範產品只是轉運台灣,並未進行加工加值,只是取得台灣產地證明後再出口的問題。事實上,落實目前台灣原產地認定規範,即可防堵此種走後門的方式,甚至也可制定更嚴格的原產地認定標準,以鼓勵企業在台從事深層加工。

  綜合而言,自經區的精神是在自主開放,原則是先行先試,範圍可涵蓋製造及服務業,方式則可採取中央規畫與地方申請雙軌並行,目的則是加速國際接軌,營造良好的營運條件。在美中貿易戰火持續,全球產業供應鍵重組並帶動資金挪移下,自經區可做為台灣在國際競爭中脫穎而出的催化劑。中央政府其實可進一步評估考量高市府的提案,至少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一起坐下來共商可行性的作法,共同努力為台灣經濟注入活水。

 

作者:中華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