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孟俊:社會包容 吸引新經濟移民

行政院推出《新經濟移民法》規畫,預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經濟移民法》目的是藉引進海外專業人才、填補中階技術人力 、因應人口老化、解決技術人力不足等問題。考量國內2027年即將面 臨人口紅利消失,恐影響產業發展,對應於此,該法爭取移民的對象 有四,包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海外國人 及其後代。


  此法可視為擴大去年底立院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之 政策成效。《攬才法》固然已針對外籍「專業人才」鬆綁其簽證、居 留、健保、租稅及退休金制度等政策,然而《新移民法》進一步納入 技術人力與中階產業外勞、社福外勞的留用,特別是針對5+2創新產 業及人工智慧領域人才提供留台誘因,讓相關攬才立法配套更為完備 ,預期可增強台灣吸引海外人才的誘因。


  《新經濟移民法》有幾項突破處,值得肯定,包括在外國專業人才 部分,為強化延攬國家發展所需人才,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之職業類 別特別強調將由各部會以「負面表列」訂定之,其主要目的在於降低 不必要的管制以增進誘因。


  其次,為爭取具技術能力的僑外生與中階產業外勞、社福外勞的留 用,雇主得以高於「基本工資」之待遇聘雇之;一般專業人才連續在 台居留5年,特定領域專才放寬只要3年即可取得永久居留,已打破傳 統《就業服務法》在台工作年限的限制。唯在薪資門檻的訂定方面, 仍需考量如何避免影響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與薪資水準,而又能兼顧 解決企業界長期抱怨技術人力不足的問題。


  另在重點發展的5+2創新產業方面,未來引進外籍專業人才不必再 適用資本額規定,包括半導體、物聯網、雲端、新農業、大數據、區 塊鏈等領域之外籍人才,大學畢業者需具備2年工作經驗,且月薪達 47971元,即符合《新經濟移民法》外國專業人才申請移民的條件, 意味著政府鎖定重點產業發展效益,企圖以新法突破以往針對申請外 籍專業人士移民之雇主需有資本額與營業額限制的用心。


  然而《新經濟移民法》的重要性,不僅限於工作許可與居留條件, 也涉及永久居留與國籍歸化,港澳地區未來也准用相關規定,因此將 對台灣社會帶來深遠影響。例如新法所規畫的投資移民方面,凡投資 營利事業1500萬以上,或政府公債3000萬以上,並創造5個台灣人工 作機會的條件,居住滿3年,即可取得永久居留。一旦開放後,預期 對港澳地區居民具有一定吸引力,然而大量移民融入台灣後帶來的就 業機會競爭、文化衝擊等社會問題,仍有賴社會以更高度的包容性接 納,同時在經濟面的影響,如房地產投資與金融炒作等可能產生的現 象,政府也需適度防控,以避免移民政策之美意失焦。


作者:中華經濟研究院大陸所所長/劉孟俊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A15/時論廣場 201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