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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經院:4月開始PMI發布季節調整後數值

  中華經濟研究院受國家發展委員會委託,與中華採購及供應管理協會合作,進行台灣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MI)調查,4月起發布的PMI為季節調整後數值。

 

  中經院表示,PMI從2012年5月起完成6次試編後,同年11月起正式發佈,由於實務上X-13ARIMA-SEATS軟體,要求至少有5年資料才能進行季節調整,加上讓農曆年的影響充分發酵,所以從2018年4月起發布的PMI,為季節調整後數值。

 

  中經院指出,中經院針對有明顯、相對穩定季節性PMI總指標,新增訂單、生產與人力僱用三指標分別進行季節調整,供應商交貨時間與現有原物料存貨水準則因季節性不穩定,故不作任何調整。

 

  為使季調後新增訂單、季調後生產、季調後人力僱用與未經季調供應商交貨時間與存貨等五項指標的平均(稱為間接季節調整),等於直接季調後PMI的數值,兩者的差異以各數列不規則成分(Irregular component)的變異數為權數分配至季調後新增訂單、生產與人力僱用三數列。

 

  中經院季節調整作法已考量農曆年移動假日效果,並區分農曆年前、農曆假期與農曆年後之差異。PMI 五項組成指標外之六項擴散指標以及產業別數據則全數為未經季節調整後的原始數據,故數值仍會反映一定程度之季節性。

 

資料來源:2018年05月02日 10:55 工商時報 
記者:呂清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