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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麗琪、林俊旭:《律經之聲》建置碳排放交易系統,才能真正幫助台灣減碳

  全球在溫室氣體減量的綠色競賽中,許多國家紛紛宣示在2050年或 2060年,達到碳中和目標,也搭配疫情後的復甦方案,不約而同的加 碼綠色投資。另如中國大陸自今年6月起,將運作多年的7個地方碳排 放交易試點整合起來,擴大成全國性的排放交易規模,深具有綠色經 濟的實質意涵。

  身為人均碳排放大國的台灣,屢屢被國際組織評為減碳後段班,在 各種減碳政策作為中,早已落後鄰近國家甚多,更遑論與歐洲國家相 提並論。行政院環保署今年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預 計針對每噸排放量徵收100元碳費,並有許多排除條款,就招到來自 各界不少批評,認為是隔靴搔癢的作為。前總統馬英九於第一任期時 曾宣示就任後要徵收能源稅,但也不了了之。根本原因在於大家的觀 念需要改變,和其他國家相比,台灣還停留在環境和經濟互相衝突的 心態,環保就是成本!但很多的國家早已經在環保的目標下,做出未 來的定位,努力爭取國際商機。所以每每碰到環保政策,國內企業就 反彈,政府也無能為力。

  碳費是否可以造成預期的環境保護效果?事實上相當有限。我們可 以從過去的環境費案例中,得到一些經驗。如我國實施近四分之一世 紀的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有效改善了臺灣的空氣品質嗎?並沒有! 因為一方面,費率太低,沒有減量誘因效果,另一方面,經濟規模一 直不斷地增加,完全無法將空氣污染物進行總量管制。而且收了空污 費,也無法有效作為減少空氣污染的預算,僅僅提供了環保署一個稍 可靈活運用在環境議題上的金流。然而,如果環境費可以被設計成真 正可以創造出環境效果,如資源回收費,收費的目的就是補貼資源回 收再利用,那每一年都可看到明確的環境效果。因此,收費不是重點 ,重點是支出在哪裡!

  所以,過去環保政策中,多以產業污染排放標準進行控管,因為企 業的防制成本最低,而經濟手段則是進階選項,若環境問題不大,不 會用到經濟手段。而過去常見的經濟手段就是徵收環境費,嘗試讓企 業因增加成本,來促使其投資在製程改善、降低污染排放,進而少繳 交環境稅費。但通常會因為企業反彈,造成只是象徵性徵收少許費用 ,完全不足以促使其向上提升環保表現,結果大費周章、卻效果有限 。其關鍵在於費率水準是否可以造成改變的動力,而費率的決定卻是 難上加難,不是難在是否具有科學正確性,而是難在是否可以政治正 確;政治正確的方案多為角力妥協結果,對環保而言則是白忙一場。

  以減碳而言,綜觀各國的經濟手段,碳稅與排放交易為主流政策, 各有擁護者,也有兩者並存以加大減碳力道的國家。然而,對碳排管 制落後多年、躲避已久的台灣,需要的是具效果、可達到國家政策目 標,且能長治久安的經濟手段。即使政府向排放源徵收費率較高或具 影響性的碳費,抑制溫室氣體排放水準的目的依舊難以精準達成。反 觀碳排放交易制度以設定國家排放量為標竿,訂定年度減量目標與排 放配額,利用民間具有彈性的市場實質減碳進行交易,才有可能達到 減碳目的。

  過去討論國內碳排放交易市場時,常以國內市場規模太小而否定; 然而歐盟、韓國等排放交易市場範疇都延伸到了交通、建築部門,範 疇還會小嗎?不但不會,而且經由碳排放的價值思考和計算,所有部 門才會真正認真瞭解環境的價值。換言之,在排放交易市場下,政府 只要定好遊戲規則,不但大家重視環境權、政府可以總量管制,而實 施上,是由民間自行發揮創意與實力,利用市場機制的自行運作,不 僅可以避免課稅所造成的民怨,也才能有效解決整體性的碳排問題, 進一步落實低碳經濟的時代。

  歐盟碳關稅討論超過十年,今年將對碳邊境調整機制提出具體方案 ,針對進口商品者納入其歐盟碳排放交易市場,預料該政策會讓其他 國家起而效法,由於攸關我國出口衝擊,我國經貿單位需要嚴肅以對 ,企業更是需要瞭解其本身產品之碳足跡以及碳定價,才能有效因應 。因此,我國建立排放交易市場刻不容緩,因為碳定價影響各國政策 ,碳定價也影響公司決策、碳定價已成為各國氣候變遷政策的核心手 段,建置碳排放交易市場才能真正公平和效率地達成減量目的,此一 政策將會是創造市場最大利基的推動機制,台灣要碳中和,非排放交 易市場才能有效協助企業以自身的力量對應國際潮流。

作者:溫麗琪、林俊旭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A6/名家評論   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