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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名家觀點》新南向...用援助創造貿易


  新南向政策毫無疑問成為近期的顯學,只要跟東南亞國家沾到邊的事,都被算成新南向的一部分。龐大商機及貿易拓展是新南向的希望,而南海仲裁及台塑與立委在越南受刁難,則是新南向的陰影。新南向的「新契機」,不應只是一種經貿投資政策的2016年版,而應以嶄新的、超越傳統的思維為指引,以新的創意手段為工具,建構與南向各國新的夥伴關係。這個新指導思維,可以「援助創造貿易」(Aid for Trade)作為重要支柱。


  「援助創造貿易」這個概念有二個關鍵字,一是援助,一是貿易創造。若按WTO或OECD等國際組織的界定,「援助創造貿易」指的是已開發國家透過基礎建設、法規革新、能量建構、科技運用等方式,創造開發中國家的貿易與投資機會,擴大經濟發展的紅利。


  但實際上,各國在推動「援助創造貿易」政策時,從沒忘記同時創造本國業者的新商機與投資機會。例如日本過去數十年來在東協國家推動「援助創造貿易」政策時,除了協助接受國外,更透過人力培訓、設備器材捐贈甚至設立大學等機會,潛移默化的讓東協各國熟悉、接受日本設備及資訊系統的品質、功能、介面運作邏輯乃至於工法,長遠下來日本產品及服務當然立於不敗之地,更培訓出日商在東南亞的中堅幹部。而各種基礎建設更是使用日本設計、日本技術及日本設備。事實上,中國大陸在「一帶一路」下透入東南亞基礎建設,與此同時促進高鐵系統及運輸設備的外銷,也是基於相同的思維。


  簡言之,援助國是以一種「先奉獻再獲益」思維來創造效果,是典型的雙贏互利。更重要的是,由於「援助」項目是以接受國的需求為基礎,不是從援助國的政治或商業機會出發,因而更能建立可持續的夥伴關係,而不是交易或競爭關係。


  回到新南向政策。隨著中國大陸工資飆漲、缺工嚴重,不用政府催促,勞力密集的台商早已在南向。要進一步提升與南向國家的夥伴關係,就不能停留在如何出口拓銷或加碼投資誘等「從台北看天下」的層次,而應以對方需求為基礎,以援助做工具來創造新機會。台灣無法與日、中競爭高鐵項目,但在技職教育、太陽能或風力發電等新能源、YouBike等綠運輸、資訊系統甚至「E政府」領域,絕對有提供援助的實力及能力,也很可能是東協各國所需要的基礎。關鍵在於,「援助創造貿易」不僅要以對方的需要為依據,協助對方創造貿易機會,更要思索援助後如何帶動我國的商機。否則只有援助沒有新創機會,新南向就不易獲得國內的支持。


  最後,以「援助創造貿易」作為新南向政策的設計指引,並非要放棄締結FTA、投保協定等傳統經貿工具,相反的,「援助創造貿易」所架構的深層夥伴關係,可能才是突破政治障礙,順利洽簽的關鍵。就如311大地震後日本對台灣「患難見真情」的感激,絕對是隔年台日間幾個重要協定順利洽簽的催化劑。


作者:中經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