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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勢璋:《專家傳真》新內閣迫切的挑戰─ 遏止貧富差距擴大


  有人認為,討論「社會財富分配不均」的議題,就是在引發社會階層的對立,就是在恢復馬克思主義路線;但筆者卻認為,不敢正視這個事實的人是一種鴕鳥心態,讓民主社會的多數人民過得更幸福,並不需要如此緊張。尤其是執政黨這次九合一選舉大幅潰敗,若政府及新內閣團隊可以在2016年之前正面迎戰「台灣貧富差距」的問題,執政黨在接下來的總統與立委選舉仍將大有可為。


  其實,台灣社會存在財富分配不均的貧富差距,並不是在馬政府才出現的問題,但近幾年卻是出現嚴重惡化的重要關鍵。以我國家戶所得的二十分位資料來看,最高5%富裕家庭與最低5%普通家庭的年所得差距倍數,在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時約在40.48倍,2008年第二次政黨輪替時上升至65.32倍,隨後持續大幅攀升至2011年的94.84倍後,雖然在2012年稍微回跌至85.21倍的水準,但相較於2000年時的水準卻已膨脹超過一倍。


  造成這種貧富差距惡化的結果,最根本的因素就是台灣政府這些年受到「減稅救經濟」思維的影響。從1998年實施完全設算扣抵的兩稅合一開始,1999年將金融營業稅從5%調降至2%,2002年將土地增值稅稅率暫時減半,再於2005年修法調降至20%、30%及40%的水準。另外,期貨交易稅率則分別在2006、2008及2013年調降高達60%的幅度,遺產贈與稅率則是在2009年將原本最高級距50%稅率與累進稅制,一口氣調降為10%的單一稅率制度,而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也在2010~2011年間,從25%調降至20%後再下調至目前17%的水準;雖然證券交易所得稅已經三讀通過,但這些日子財政部與金管會還在為大戶條款爭的面紅耳赤,證所稅根本就幾乎可說是「名存實亡」。


  稅制不公的結果,造成社會財富分配不均的問題嚴重惡化。根據學者運用我國報稅資料的研究發現,我國所得排名前5%的富人掌握全台灣31%的財產,前1%的富人更是拿下14%的比例;而2011年我國金字塔頂端1%富人的平均家戶年所得為新台幣1,077萬元,其餘99%民眾的平均家戶年所得卻甚至連80萬元都不到。如果再考量家戶報稅資料並不包含如:海外所得、地下經濟所得、房地產與股票等資本利得的隱形財富,台灣實際的財富不均及貧富差距惡化的狀況,更將遠高於檯面所得到的數據。


  此外,如果薪資收入的一般民眾可以透過自身努力獲得所得成長,達到社會階層流動的目標,「貧富差距」在資本主義社會本就是個常態,確實無須國人與政府擔心。然而不幸的是,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指出,台灣勞工的平均實質薪資為46,691元,不僅較1999年的47,046元還低,甚至倒退回15年前的水準,這都是造成台灣「三中一青」(中小企業、中南部、中低收入和青年人)陷入嚴重的困境的重要關鍵。


  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在《二十一世紀資本論》專書研究中發現,世界大型工業化國家的貧富差距正處於快速惡化的局面,加上「世襲制的資本主義」使得越來越多的財富集中在少數承襲的富豪手裡。如果社會因此產生極端不平等,嚴重將導致民主制度遭受阻礙而難以運作。


  因此,為了避免社會分配不公平產生國家動亂,馬政府以及新內閣應該積極面對「台灣貧富差距」的問題,妥善規劃並提出根本性與全面性的稅制改革。筆者建議可從兩方面著手:


  在房地產稅改革方面,不僅要堅持房地合一課稅的規劃初衷,未來也應該朝向以實際市場價格作為課稅依據,搭配課徵高額空地稅並按照實際交易價格課徵資本利得稅等方式,以拉高囤房囤地成本、避免資本主進行炒房炒地。


  在遺產稅改革部分,政府可以參考皮凱提提出50%-60%的最適稅率,儘快從學術到實務進行專案研究計畫,重新檢討遺贈稅制10%單一稅率的效益性,重新規劃並思考恢復累進稅制的可行性;同時強化與其他國家簽訂租稅協定,降低富人透過海外財產配置的避稅誘因,以減緩財富分配在台灣社會階層產生的世襲可能,朝向「和諧社會階層、降低社會對立、改善社會分配、平衡社會財富」的目標。


作者:黃勢璋/中經院助研究員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A6/政經八百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