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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財經放大鏡:服貿、監督對抗 台灣如何自處?


  太陽花學運退場,兩岸服貿協議回到立法院。「國會監督立法」與「服貿逐條審查」搞不定,影響台灣加入「跨太平平洋夥伴協議(TPP)」等進度,前途並沒有比較光明。


國會監督法制化困難


  目前社會及朝野對協議法制化一事,有高度共識,但如何監督,卻意見分歧。談判大略可分為3階段:1.談判前的規劃、2.談判中的進展、3.談判完成的審查。前2個階段重點在與國會、產業及社會的意見徵詢及參與,落實透明化,最後一階段涉及國會審查的方式。


  目前行政院版草案與其他6個不同草案之間,幾乎每階段各有不同;7案如何合併不是技術障礙,而是立場問題。


  院版草案補強第1~2階段透明化,但國會審查階段仍維持:只有「涉及法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協議才需立院審查的設計;未來就算法制化,服貿協議因無涉法律修正,按理不需經過審查,一切彷彿回到原點,不符合社會期待,難改善社會不信任政府的感受。


  但其他版本也各有問題。「民間版」草案第1條規定:簽約主體是「台灣中華民國」與「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掀開兩國論的舌戰,對國會監督法制化沒任何幫助;過度強調國會角色、弱化行政權,是否合憲有爭議,而國會透過大量否決權等於有指揮權,卻毋用負責,權責不對稱,無怪被戲稱「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


沒服貿 恐怕也沒TPP


  這兩個極端草案,需要相互調和;政院版要回應民意要求,民間版要揚棄意識形態求務實,可參考韓國立法經驗。這些期待看似簡單,做起來卻可能困難重重,最令人擔心的,是堅持先立法再審服貿的講法,根本就是不讓服貿協議進入逐條審議的藉口,如此法制不成、服貿也蒸發,被中國綁架的風險也可能驟然飆高!


  因為沒服貿,很可能也沒有TPP。因為TPP的12國中,不在意中國反應者,僅美、日2國,其他10國(如馬來西亞、澳洲、越南、智利等)支持與否觀望3個問題:台灣是否準備好?美國是否支持?及北京是否反對?前2個問題,我們還可以努力,最後一個問題,在服貿及貨貿談完卻無法生效的情況下,變數極端複雜,各國變得觀望、保守很正常。


  無法加入TPP或東協加六,也沒有兩岸服貿、貨貿,產業外移風險可能更高,且外移對象很可能還是有中國,而外、陸資照樣不來,中國卻持續發展,這時台灣處境是更安全還是更危險?是你我在思考服貿時必須嚴肅想想的問題!


作者: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