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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惠林:《專家傳真》看時局 念寇斯


  美國芝加哥大學9月3日宣布,1991年獲頒諾貝爾獎的美國經濟學家 寇斯(Ronald Coase)於當日辭世,享壽102歲。在爭權奪利、爭爭 鬥鬥當作福、人人為近敵的現時,寇斯的離世,令人特別懷念。


  寇斯81歲高齡才獲得諾貝爾獎,而他之所以獲獎,主要是他在193 7年、21歲大學還未畢業時發表的《廠商的本質》,以及1960年發表 的《社會成本問題》兩篇文章的貢獻。第一篇文章解釋了廠商的出現 ,目的是在節省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第2篇文章則解釋 財產權的起源,也為的是降低交易成本。


  人間畢竟不是天堂,時時處處都充滿成本,市場的出現就是節省成 本,市場機能固然是資源配置最有效率的方法,但為有效率運作,市 場上必須有確定、獨有,且可自由轉移的財產權,否則為了磋商資源 配置所花的成本,就會大到不堪負荷,順此推理,法律經濟學應運而 生。在理論探討之外,也用於實際問題,譬如環境污染和交通擁擠, 若創設新財產權,經由技術和法制的進步,讓難以配置的財產權私有 化就可化解難題。


  不過,法律的制定及執行,往往由政府主導,這也就形成當前各國 社會裡的兩大困境。一為司法如果不能獨立,就很容易成為當政者的 「工具」,「合法掠奪」事件就會層出不窮,最近台灣公民運動勃興 ,就有這種味道;二為法律的擴大反使交易成本增加,因為法條是規 範、限制人的行為,是「權力」的表徵,於是「多多益善」是執法者 及司法者所希望的,甚至於以法為職業的人士也有此種期待。因此, 原本是提供某些「準則」讓個人皆可遵循,以減低「不確定」度,並 減少交易成本,到頭來卻反會使個人處處不便,動輒得咎。


  寇斯呼籲大家跳脫「黑板經濟學」進入實際人間。書本上、黑板上 所畫的圖形,所寫的模式,都只是非常簡化的形式,是訓練人的推理 能力、培養人的邏輯概念的工具,不能直接用在實際生活中,他在1 988年的《闡釋社會成本問題》一文的結語中舉出政府最常用的租稅 制度為例,他引用另一位經濟學家包莫(W. J. Baumol)的話:「總 括來說,要一五一十實施庇古氏租稅制度,我們實在沒有什麼理由抱 持太大的信心。實施這個制度所需要的租稅,或所需給予補貼的額度 ,我們不知道應該如何去計算,也不知道如何由嘗試錯誤中去算出大 概的數字。」


  寇斯對此話的解釋是:包莫所說的「庇古派傳統的結論本身,實際 上是沒有瑕疵的」,指的應是邏輯上沒有瑕疵,而且假定能將該制度 付諸實施的話,資源的配置可以達到最適。寇斯說他從來就沒否認過 這樣子的推論之正確性,但他說:「我的看法不過是,這些稅制方案 只是些夢想罷了。當我年輕的時候,有人說,說不出口的蠢話,可以 用唱的。而在當代經濟學中,說不出口的蠢話,則可以用數學來表達 。」因為寇斯明確認為,這些稅制方案是無法施行的。可是現實社會 中,無論海內外,當權者卻都採用這些數學式子推導出來的東西作為 政策。以「頭腦的體操」作為「複雜人生」的應用,當然是有夠荒謬 的。


  我們要問的是:為何這種荒謬劇卻無時無刻不在世界各地上演呢? 「急切想獲得精確數據的標準答案」可能就是「標準答案」,因為一 般人都容忍不了「見仁見智」!遺憾的是,真實的「人的世界」真的 就是見仁見智的呢!畢竟每一個「人」都是活生生、有靈魂、有思想 的生靈。


  既然人是具「主觀價值」的個體,就有別於硬梆梆的機器,也不同 於「有形的物質」,怎麼可能會有「機械化、模式化」的「標準行為 」呢?書本上、黑板上演算的模式,充其量可說是「原理原則」,落 實到活生生的「行為個人」身上,當然人人會有區別,即便是同一個 人、在不同時點,也會有不同的抉擇呀!


  對照當前政府政策和各種方案的制定,讓人更懷念起寇斯了!


作者:吳惠林/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記者:工商時報 A7/政經八百 201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