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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源:電價合理化有長期效益


  昨日政府宣布10月1日將進行原訂去年12月中旬啟動的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方案。原訂漲幅約10.65%。其中,住宅用電調幅4.8%, 商業用電10%,工業用電11%。唯為照顧中低收入戶及小商業戶,並減少對工業用電的衝擊,此次調整,住宅用電500度以下不調,商業用戶1500度以下不調,工業用戶則打九折調整。換言之,有86%的住宅用戶及80%的小商業用戶不受調整影響。


  經此調整,實際平均電價漲幅約9.5%。估計此次電價調整可減少台電虧損每年達500億元。另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初估,此次電價調整對今(2013)明(2014)兩年經濟成長的影響分別為-0.016%及-0.057%,對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影響則分別為0.024%及0.073%。對今明兩年經濟成長及物價的影響相對不大。


  我們認為此次電價調整是落實能源價格合理化政策的重要一步。同時考量台電合理經營、政府財政負擔、及電價徵收的公平性和能源使用效率等面向,這是值得支持的政策。


  2003年起由於國際燃料價格劇幅上漲,政府雖分別於95、97年及101年三次調整電價,調幅皆不足以反映燃料成本上漲,致台電公司95年起持續虧損,至101年,累積虧損達2,597億元,約占台電資本額(3,300億)80%。這個虧損將在未來的電價中加以反映,或由政府來負擔。若由政府負擔,將使已接近法定負債上限的政府赤字更形惡化。而政府持續補貼電價,除惡化政府赤字外,尚將產生下列弊病: (1)全民補貼能源使用大戶,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及「使用者付費」原則;(2)遠低於國際水準的能源價格,影響整體能源使用效率,降低長期產業競爭力,並使得溫室氣體排放惡化;(3)能源價格該調而未調,會造成物價上漲預期,反不利物價穩定。台灣相關實證分析已可佐證壓抑能源價格反會助漲物價、不利經濟成長與節能的上述觀點,尤有甚者「凍漲」必然導致未來的大漲,造成更大的民怨。


  根據IEA資料:我國1999年住宅電價,在世界31個國家中排序第7低,當時台電盈餘NT$427億元,2009年在30個國家中,排序第4低,台電小虧13.7億,2011年我國則排序第2低,僅次於大陸,台電虧損433億。比較2012年與2003年台電的成本資料,可發現台電每度售電成本由2003年的1.87元增為2012年的3.04元增加1.17元,但售電單價卻僅增加0.65元,每度售電由賺0.2元轉為虧損0.32元,這是造成台電由2003年的盈餘318億元轉為2012年虧損621億元的原因。


  究其根源,外界所質疑的台電用人費用偏高、過度投資及對民營電廠買電偏高等問題,其實並非台電由盈轉虧的主因。因用人費用其實下降,由2003年的每度0.21元減為0.17元,每度減少0.04元。過度投資會反映在利息及折舊成本上,但該項成本卻由每度0.51元降為0.50元,減幅0.01元。對外購電成本(不含燃料支出)是增加的,但僅由一度0.26元增為0.29元,增幅僅0.03元。虧損最主要原因是燃料成本增加,燃料成本由每度0.7元增為1.92元,增加達1.22元,甚至高於售電成本的增幅(1.17元)。因此台電經營效率雖有改善餘地,但電價若不能反映燃料成本的增加,上述電價補貼的弊病將永遠持續下去。


  為提昇台電經營效率應責成台電落實經濟部國營會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的建議,長期則宜儘速完成電業法的修訂,落實電業自由化。電價調整宜訂定一個電價公式來反映不可控制成本如燃料成本的增加。此外,還要設立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並從事能源稅等稅賦變動。如此才可長可久,既能減少政治干預,也能減少因電價調整爭議而付出的龐大社會成本。

 

作者:梁啟源/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