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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惠林:悶經濟氛圍下…月入6萬 乞丐竟成賺錢行業


  報載中國職業乞丐莫奉清,參加團費台幣近三萬元的醫美團來台後,脫團在台北市行乞,不到一個月竟進帳新台幣六萬多元,大讚:「台灣人真有善心,每天進帳二千多元」。


  近六年前(2007年七月),台北縣中和警分局警察逮到兩名中國來台行乞者。兩名殘疾男子係以商務考察之名來的,才四天就各乞討一萬多元新台幣,平均每天二千五百多元。


  相較於今年每天二千多元的行乞收入,六年前還多了五百元,如果這些個案具代表性,已顯示在台北的行乞收入每下愈況,這與台灣人民的薪資報酬十多年來原地踏步的情況類似。


  中國乞丐在台北行乞的收入,不論2007年的每月七萬五千元或今年的每月六萬多元,都遠高於台灣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每月平均薪資(2007年四萬四千多元,2012年四萬六千元),與2012年五月人力運用調查的職業別平均月收入相比,只低於民代、主管及經理人員的七萬一千元,比次高的專業人員四九八九一元高。


  紐約市長彭博說,成績普普高中生不如去當水電工,若只求高收入、高報酬,在台北,選擇當乞丐不是更好嗎?當然,要當個讓人憐憫、讓人願意掏錢給的乞丐,也不是容易的呢!


  不過,在台灣人民呼喊過苦日子,收入縮水、經濟「悶」的氛圍下,中國乞丐為何還能進帳如此多錢?


  雖說世風日下,人心已不古,但台灣民間依然瀰漫著「做善事」風氣,或者也正是台灣人敬天敬神,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積德行善會有福報」的具體反映吧!如此,對於狀似可憐的乞丐生出同情心,應是很自然的,而「有餘錢」也當然是行善事的必要條件了。


  所以,台灣人掏錢給乞丐者不少,間接說明台灣經濟應該不差,至少沒有媒體所形容的那般不堪情境。


  值得嚴肅思索的問題是:乞丐應不應存在?如果乞丐真是無法且無力謀生者,是政府應成立收容所或任由他們行乞?或民間善心之士設立收容所來解決?大家應比較贊同收容所這種方式吧?由種種事實可知,當今的乞丐們有些是冒牌貨,甚至由於行乞好賺,竟然形成幫派、行業了呢!而竟然將小孩打殘逼迫行乞的案例也都有所聽聞,於是對乞丐的憐憫掏錢乃產生「愛之適足以害之」的不堪後果。


  那麼,善心的台灣人,除了有「溫暖的心」之外,是否更應該要有「冷靜的腦」呢?


作者:吳惠林/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資料來源:2013.06.08/聯合報/A23版/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