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京明:論油電雙漲與證所稅之改革
回顧過去一年來,台灣的經濟在馬英九總統打著「公平正義」與「節能減碳」的大纛下,進行了一場接一場即興式的所謂「改革」,而這種改革的下場卻是經濟每下愈況、人民痛苦指數飆新高,施政不滿意度也到了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在這種情況下,卻仍然看不到執政當局拿出具體可行符合真正「公平與效率」的修正方案來,反而是不斷地告訴人民:「我即使為此挨罵,但該做的還是要做,因為我們推動的是愛台灣的長久計畫」 或者是「改革要先求有再求好!」的一種妥協或自我安慰式的呢喃。也許,這種改革的豪情值得嘉許,這種妥協包容態度值得肯定,但睽諸歷史斑斑在目,多少的所謂改革都是在「愛台灣」或「愛環境」的口號下,損傷了台灣的經濟、社會與環境能量與能力而不自知,荒謬地進行卻無人敢置喙其正當性,因為無人敢冒大不韙來挑戰偉大領袖的愛國情操與光明正大的口號!
展望未來,就算2013年電價全部調漲又實施浮動電價後,如果不徹底改善、一一根除造成台電公司長期虧損的各項因素,台電公司將仍會永續處於套牢虧損狀態。作為一個公用事業且為民生必需品之供應者,其經營績效之良窳攸關著我國產業競爭力和民眾福祉能否提升之契機,這個套牢虧損問題亟需徹底解決,然而解決之道絕對非如現今執政領導者所認知的:電力改革就是調漲電價,漲不成就另立浮動電價公式非漲不可!靠調漲電價將一切虧損問題埋在地毯下讓人民與產業買單,是掩耳盜鈴的作法絕非改革,也無法改善台電經營績效,更無法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和增進民眾福祉。
二是加強與建立內部嚴謹獨立的監控管制機制:要有公司內部負責的、有才能且獨立的人事與組織來掌控。台電在國營事業體下調漲電價增加收入,掌控權操之不在我,台電能做的只有嚴控成本支出,台電今後要反省每一項支出是否用在刀口上,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公司的預測失準,誰要負責?如何改善?燃料的價格、長短期市場的趨勢、電力需求的變化,這些預測都需要時時檢討,過去預測不準、不能改善就換人做!不要拿著錯誤的工具繼續做錯誤的預估,而引導錯誤的營運決策。每一項投資計畫要經過嚴謹的、獨立的財務與經濟效益評估,不要為了預算支出通過而做出一些假具效益性的投資案,否則到頭來的虧損豈是折舊攤提了事。另外,任何有損公司的政府政策(包括民營電廠合約、汽電共生廠合約,再生能源電廠合約、產業、離島、社會、機關與人民的各項補貼優惠等族繁備載不一而足)與台電自己的銷售策略(各種時間電價、季節電價、可停電力與需量反應契約等)都要嚴加分析把關,發現虧損即應立刻進行檢討控制改進更換。如此才能防止台電公司繼續被合法與非法的各種手段掏空。這些任務很複雜也很具挑戰性,但一定要做!要由有能力有魄力與有公司認同且能獨立行事的台電同仁來做。
作者:王京明/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資料來源:《經濟前瞻》NO.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