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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源:《名家觀點》電業自由化 先求有 再求好


  日商主導的龍風燃煤火力發電廠,宣布撤資,該廠如能上路,不僅能夠提供穩定電源,又能提供較為廉價電力。龍風撤資的因素,除地方人士基於環保理由反對之外,也與政府遲遲未進一步開放民營電廠有關。 龍風電廠案反映了當下的台灣電力市場需加緊自由化,同時,研議中的碳稅或能源稅開徵,也需完成立法並選擇適當時機課徵,才能加速引用低汙染的發電技術,而更快速汰劣擇優。


  電業自由化是國際電業發展的趨勢。其優點有三,一是透過自由競爭,帶來效率及較低電價。二是自由化可解決供電瓶頸問題,特別是台電因是國營事業,經常受到約束,要蓋新電廠及輸配電設施並不容易,若能開放民間興設,較具彈性。三是,透過民營業者參與,可帶來促進投資、就業及經濟成長,正如台灣在1990年前後開放金融服務業市場,1996年開放通訊業及石油市場一樣。


  再者,現行電業法是1950年代產物,當年的客觀環境與經濟發展實況,與今日截然不同,因此各界都認為電業法必須修改。1999年行政院雖將電業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但最終未獲通過。因1999年版各方認為較為可行,之後多次再送的版本,大致維持原有方案,但立法院一直不列為優先討論法案。


  電業自由化的基本精神在於,分開具競爭性的發電市場與具壟斷性的輸配電市場。如此分割,作法有二,一是實質的分割,將台電公司分成發電、輸電、配電三個公司;二是功能性的分割,即:成立一個獨立的系統調度機構(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ISO),來負責公、民營業者的輸電調度,避免民營業者擔憂台電優先輸送自家電力。1999年的版本所採行的是成立獨立系統調度機構的做法。


  以美國加州的案例來看,完全的自由競爭,有其弊端,例如可能出現電力供應不穩定,或是電價上漲幅度偏高。個人認為,台灣的電業自由化,不一定要採行一步到位的完全競爭,可以先求有再求好,先跨出第一步,之後再慢慢調整。


  若採行ISO的做法,就不一定需要切割台電,不切割雖然沒辦法創造完成競爭,但是對台電這樣一家綜合電業來說,能夠由上而下做垂直整合,也可以發揮垂直整合及規模經濟的效率。未做切割,台電的從業人員也較能接受。


  如果今天台灣的電力市場是自由化的,那麼民間業者就可以根據成本效益,決定是否參與市場。當然,業者在參與市場的過程中,必須要將外部成本計算進來,例如碳稅或能源稅。


  課徵碳稅或能源稅,是過去幾次全國能源會議的共識,也是經續會與1999年到目前四任政府的共識。不只是產官學研同意,企業界與環保團體也同樣支持。


  當年各界之所以能形成共識,是因為開徵碳稅或能源稅的同時,還要推動綠色稅改,例如取消或調降各種貨物稅,提高所得稅免稅額,獎勵企業節能、補貼低收入戶能源支出及綠能研發等。整體而言,能源稅或碳稅上路,稅負並沒有增加。


  除碳排放考量外,如果政府是因為目前電力不缺,不同意民營電廠設立,那日後如果台灣出現能源供應短缺,電廠興設,至少需要5、6年,那將如何因應?以目前情況來看,因為景氣差,電力供應並不吃緊,但是未來如果經濟復甦、電力需求增加,而計畫完成的電廠如核四又不能如期商轉,那就會因缺電,而犧牲台灣的經濟與就業。


作者:(本文由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梁啟源口述,記者林安妮記錄整理)

資料來源:2012-12-05/經濟日報/A4版/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