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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京明:補貼節能家電 改為補貼智慧電表 節能減碳 應重效率公平


  節能減碳在油電價格飆漲下,已成為政治人物的口號,只要喊出節能減碳便可被視為政治正確的一種改革。殊不知,任何改革皆必須服從公平與效率的最高準則,如果其中有傷害效率情事的發生,就須加以抨擊。同時如果這樣的改革結果有被視為不公平的情形,就須將其利害得失加以評估,而提出其在結構上所需完成的修正。


  最近經濟部推出節能家電補貼,每台節能家電補貼兩千元,第一階段已支出六億元,第二階段也將超過此數。而能源局也將於今年九月提出一般住宅的最新時間電價結構,可能將離峰時間從晚上十點半提前一、兩個小時,讓民眾可以享有離峰較低的電價。


  從效率面而言,此時推出節能家電補貼緩不濟急,且耗費龐大的支出,其節能效果遠比用戶用電行為的改變來得遜色,因為家電器具皆為耗電產品,即使效率提升一兩成,仍然是家戶的用電大宗來源,並無法實質顯著降低用電量。


  從公平面而言,一般用戶收入有限,在考量節省電費能否抵換汰舊換新電器的額外投資支出,大多數一般用戶仍會選擇保有舊家電,除非舊電器已不堪使用或原有添購新電器的需求,才會考慮購買節能家電。因此,受補貼者多為中上階級,而非廣大的下層社會。


  至於能源局提出之住宅時間電價微調方式,亦不符合效率與公平。在效率面,目前的時間電價尖離峰的費率價差過低、夏月與非夏月費率相對水準差異不顯著,且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的結構設計亦屬不當;此外,尖離峰時間之定義亦不完全符合台電目前真實的負載情況,以致在一千多萬住宅用戶中僅有區區兩千多戶參與時間電價方案。


  在錯誤的價格資訊之下,完全無法達成訂價公平與效率的目的,而現今打算只靠延長離峰一、兩個小時嘉惠民眾以充當改革,實為不智。以目前負載情況來看,離峰期間應從早上七點半往後調至早上九點,而非預計的調整方案。當然尖峰、半尖峰與離峰的界定以及相對應之費率皆應重新審慎評估。


  好的改革,應優先考慮消費者在特定時間與地點對於電力需求之願付價值,更應提供消費者多元的價格與商品選擇方案,避免用戶間的交叉補貼。因此,目前改革方向首應重建消費者對油電特許事業營運效率的信任外,並應提出消費者多元購電選擇權的實施,時間電價如果設計良好,將不失為是此種良善改革的起步,而且可讓民眾徹底改變用電行為,此種改革的效果相對於節能家電補貼較具永續性。


  政府應妥善規劃時間電價制度並停止節能家電補貼措施,將預算挪移至補貼所有有意願之住宅用戶免費安裝智慧電表,以便其能遂行有效率且具公平性的節能減碳目的。


作者:王京明/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環境中心研究員

資料來源:2012-04-24/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