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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遵慈:台紐ECA 帶動其他國家跟進

  廿五日台灣與紐西蘭共同宣布,就洽簽經濟合作協議(ECA)共同展開可行性研究。這是繼我與新加坡、印度與日本等國加強經貿關係後的另一重大喜訊,顯示政府推動務實外交,帶來實質成果,也可望帶動其他國家起而效尤,與我發展更密切的經貿合作關係。


  紐西蘭為高度國際化、自由化的已開發國家,與我產業結構互補合作空間甚大。尤其紐國已與眾多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且為「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的創始會員國,透過與紐國交流,有助我國了解其他國家推動FTA之模式,並為我未來爭取加入TPP奠定基礎。 事實上,紐西蘭與新加坡情況相同,早在二千年初即對與我洽簽FTA表示興趣,惟礙於當時政治情勢,以致雙方遲至今日始拍板定案。


  分析主要關鍵因素:其一是兩岸簽署ECFA,並進入後續貨品與服務業FTA之談判;其二則是台星順利展開ASTEP談判,並建立「依循WTO原則」之談判架構,亦即我國將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中華台北)」名義,與對手國簽署協定。


  我國經貿實力在國際社會中早已受到肯定,然而多年來因「中國因素」而苦無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機會,以致國內民眾與產業界一直深陷恐被邊緣化的危機感。


  但在活路外交的政策下,兩岸關係緩和,以及我政府願意以更彈性務實的態度處理對外簽署FTA的名稱、身分與形式問題,是能夠吸引星、紐與其他經貿對手國擺脫政治顧慮,與我接觸及洽談貿易協定的關鍵。


  台紐宣布研議洽簽ECA,預計將牽動其他過去以來私下探詢、觀望的國家起而效尤。相關部會當務之急恐需研擬我國推動FTA或ECA,融入全球及區域經濟整合的整體路徑與參與策略,同時規劃與其他國家進行實質產業與經濟合作,以共同因應全球景氣變化與重大經貿課題。


  對其他正在觀望的國家而言,台紐研議洽簽ECA,意味台灣未來可望陸續展開更多ECA的研究與談判,由於智庫研究能量與政府談判資源有限,因此這些國家也需要構思因應對策,以把握時機適時對我「表態」,以避免未來因我國談判資源限制而延宕時機,屆時只能徒呼負負。


作者:徐遵慈/中華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

資料來源:2011-10-27/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