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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促進投資 助長有線電視數位化


  電視數位化已成為先進國家邁向下世代通傳服務重要指標。不只馬總統在元旦祝詞中宣示數位生活將成為國民基本權利,行政院「數位匯流發展方案」也提出於2015年數位有線電視普及率達訂戶數75%目標。但到今年十月為止,數位化比率不過8%,顯示出巨大發展瓶頸,需政府與產業一起面對克服。


  我國有線電視發展迅速,家戶普及率(不含私接戶)逾六成(五百餘萬戶),已是全球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也是我國最普遍的電視平台。但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展卻異常緩慢。8%滲透率不但落後星、港、日、韓,甚至連泰國、越南都不如。由於有線電視網路是我國除電信網路外,第二套涵蓋全台的寬頻基礎網路。因此加快有線電視數位化速度,不但能促進廣播產業現代化,更可透過跨網競爭,加速寬頻網路發展與深化,增進消費者福祉與國家競爭力。


  有線電視普及率與數位化的強烈反差障礙來自幾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欠缺投資動能。有線電視業者在現狀下,已能獲得豐碩利潤,在數位化投資動輒十數億但報酬率又不明的情況下,自然缺乏主動投資誘因。而消費者即使對節目品質不滿,但早已習慣「五百元、一百台」這種俗擱大碗的服務內容,因而就算數位化後能觀賞許多高畫質( HD)節目,但能否使消費者因此增加消費,仍難預測。又目前有線電視費率受政府嚴格管制,除600元上限大關外,過去也幾乎只有降價要求。在投資回收及費率能否漲價都不確定下,再加上未來開放跨區競爭,業者採取一動不如一靜的策略,並不令人意外。


  要加快有線電視數位化速度,關鍵在解決因公益與私益落差所造成的發展障礙。最佳解決方案,自然是市場競爭帶來的壓力。過去台灣行動通信市場中,便是仰賴競爭,在短時間內達成領先全球的高普及率。但大部分有線電視經營區內,目前都沒有同業競爭關係,因此短期內能產生競爭壓力的,唯有打從一開始就以數位方式提供的中華電信MOD。但MOD因節目豐富度等限制,雖然用戶數不斷成長,但實際開機率卻不盡理想。對此,政府固然不應介入協助特定競爭對手,但至少應嚴肅檢視不同平台在節目取得上,是否受到不當阻礙。


  其次,確實有線電視獲利頗豐,但以高權棍棒手段,要求業者自行投資或透過經營權換手機會要求業者承諾數位化時間表,只會讓雙方花費許多精神、成本鬥法,最後換來一紙缺乏強制力的支票。更有效率的安排應是提供足夠經濟誘因來填補公益與私益間的落差,並引導投資方向及速度。有落日條款的數位化租稅抵減及獎勵性之資費上限鬆綁,甚至解除管制的承諾,都是可行之道。至於獲利合理性問題,應對症下藥,處理電視系統業者與節目頻道業者間拆帳比例的不合理性。目前月租費中前者留有六成,後者七十餘個頻道共分剩餘四成,此一結構同時也壓抑節目品質的提升空間,才是應檢討之處。


  數位化是國家利益所趨,但亦不應忽視投資風險。唯有順勢而行,方能解決目前政府與業界僵持不下的零和關係,讓有線電視數位化邁開大步。


作者:中華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李淳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B4/數位匯流 20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