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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聖元:三年補助190台發電系統 燃料電池示範運轉補助 帶動產業大躍進

我國在燃料電池產業方面的發展始於民國76年台電首先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進行燃料電池發電應用於台灣的可行性研究,爾後業界陸續投入,發展至今已有相當長的時間,惟礙於關鍵技術多掌握在國外大廠手中,且市場發展進度緩慢,因此一直未有明顯的成長。  


  不過,近年因為全球能源耗竭問題,加上氣候變遷加劇,國際間對節能減碳的需求日益重視,我國燃料電池產業在發展多年後,已有機會一展身手。


  目前全球燃料電池應用市場開始明顯成長,為因應產業趨勢,現階段政府已將燃料電池列入「能源風火輪」產業計畫,能源局也發起燃料電池示範運轉驗證補助計畫,一方面提供業者對自製產品進行示範運轉及驗證測試的經費補助,另一方面也藉此協助業界掌握初期市場技術,促進新產品開發,加速我國燃料電池產業化的腳步。


有效推動產業商機化


  燃料電池示範運轉驗證補助計畫自民國98年起,至今已連辦三年,總計補助190台發電系統,總發電量達545瓩。


  我國對推動燃料電池產業的模式與日本相仿,但執行過程並不相同。


  日本因其社會生活環境與建設基礎與我國不同,其發展重點在熱電共生型(combined heat and power,CHP)燃料電池系統,且在示範運轉之初即明訂燃料電池相關規格與預期達成的系統建置數量目標。


  我國則為鼓勵業者升級與創新,並未在示範運轉之初如日本針對某項產品提出制式規範,反而採取較開放的態度多方觀察燃料電池各應用領域未來發展潛力,優點在於台灣燃料電池產業發展將不受限於單一應用,但相對其成型時間較晚,也需要較長的時間蒐集示範運轉數據,對未來政策擬定與產業推動上才具有參考價值。


創造產值鼓勵效果


  在鼓勵業者發展不同應用領域產品的前提下,能源局針對民國98年的申請計畫採較開放的態度,只要符合「經濟部能源局燃料電池示範運轉驗證補助作業要點」基本要求且計畫具可行性的業者皆給予補助,而在歷經一年的驗證運行以及99年計畫評選後,發現業者對初期市場創出階段的技術水準及問題點已逐漸掌握,因此,在民國一百年的評選標準上對申請個案有較高的要求,即對明顯展現市場拓展能力的業者才給予優先補助。


  下表為歷屆示範運轉通過評選計畫金額與補助金額統計分析,依照歷屆業者提出的計畫執行總經費需要約近新台幣7億元,能源局依國科會及立法院核定的預算實際提供補助金額為3億元,平均補助比例約43%,此3億元的補助金鼓勵前述約七億元的計畫進行,創造出大於補助金額兩倍多的產值鼓勵效果,成效顯著。


作者:黃聖元(中華經濟研究院燃料電池示範運轉與推動辦公室主任)

資料來源:2011-10-29/經濟日報/A12版/氫能與燃料電池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