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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信宏:《專家傳真》ECFA條件下產業發展的策略 兩岸合作 得換新腦袋

  兩岸開始雙向交流以來,科技產業和產業標準合作成為兩岸重視的議題,但也挑戰兩岸既有的思維和政策框架,兩岸若要在技術與產業上進行實質發展,勢必要跳脫雙方長期以來的基本思考方向與互動模式。
  

  本文闡述的理念,不同於既有產業/價值鏈在中國大陸複製或「梯度轉移」模式的傳統架構,整體而言,兩岸產業交流的實質合作重心,應由研發製造延伸到應用/服務和營運模式,未來的推動需要因領域的差異,採取不同的作法,有些以民間交流為主,有些則需強化政策元素的引導效果。
  

  對台灣而言,與大三通一樣,「搭橋專案」、產業標準合作和ECF A所提供台灣的新契機,必須加以因勢利導,促成台灣新的經濟與產業發展格局與產業/企業營運模式。經濟學傳統的論述,是一種簡化的分析,反映了關稅調降之後,透過出口與進口變化對各種產業的影響。
  

  一般推論,以內需求主的本地相對弱勢產業,將因ECFA簽訂而受到衝擊。然而,只要台灣還需要持續對外洽簽FTA,都會讓內需產業面臨市場開放的衝擊,更何況,市場開放不必然是負面的衝擊,自由化或市場開放可以有多元的結果,端視於我們如何因應或順勢而為。現階段要面對的問題,是兩岸長期以台灣既有產業/價值鏈在中國大陸複製或區位移動的型態為主,這已影響到兩岸未來的合作模式恐會受到限縮。
  

  而中國大陸也可藉兩岸產業合作的助力,往新的方向發展經濟與社會。中國大陸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條件與步調,已經呈現不同的發展邏輯。一方面因應金融海嘯的刺激內需政策,展現中國大陸內需可能的影響力。
  

  另一方面,部分領域展現「躍進式」發展的潛力,可能驅動中國大陸加速自主創新的步伐,如新能源、電動車、雲(端)運算、物聯網、智慧電網等領域。這也同時意味著,兩岸間、甚至是中國大陸與部份先進國家在新興產業的發展起始點,已經拉近,中國大陸的經濟、產業和社會的發展已將邁入一個嶄新的階段。
  

  ECFA現有條文已經納入兩岸產業合作相關內容,而這些內容可能提供兩岸產業合作進一步制度化的基礎。整體而言,任何兩岸產業合作項目,即使是研發到後續產業化過程,都可能會牽涉到兩岸間必須進一步協商的課題,這將有賴ECFA架構下的機制,在不同階段中加以處理。因此,ECFA的多步到位性質合作框架,必須適時處理兩岸產業交流合作過程中可能出現層出不窮的議題。
  

  整體而言,由於兩岸各自複雜的政經結構因素,兩岸間目前的產業合作先天上就存在許多交易成本,很難一次到位。
  

  相對地,其他國家與中國大陸的合作,往往可以直接鎖定特定領域,與中國大陸的主管部會直接達成共識,一起推動,但這種方式在兩岸於「搭橋專案」剛推動時,有適用上的困難。
  

  基於ECFA所提供的條件,以兩岸願意進一步加強雙邊產業合作的前題下,本文建議,未來在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項下,成立兩岸產業合作工作小組,這僅於建議名稱,正式名稱當經兩岸協調。
  

  其次,兩岸試點/示範運行計畫的進一步對接,同時加強搭橋專案/兩岸產業合作的系統工程機制與程序。

 

 

 

作者:陳信宏/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A5/政經八百 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