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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年/史惠慈:拋開 台灣要中國給 務實談判ECFA

  中國大陸商務部近日公布了兩岸洽簽ECFA對大陸經濟影響的報告,這是兩岸開始推動ECFA以來,中國官方首度對ECFA影響提出完整的研究報告。除經濟效益外,也深具政策意涵,台灣方面必需深思其意義並研析談判策略。

 

  台灣經濟部在七月已經公布了ECFA對台灣影響的評估報告,勞委會也公佈ECFA對我國就業之影響評估報告,綜合三份報告,即便在模型的設定上存在差異,致使評估結果呈現不同的變動幅度,但整體來看,評估結果均顯示無論是在GDP、產值、進出口或就業,ECFA對於個別經濟體均可帶來正面的效應,此對於未來雙方簽署ECFA,確立了推動的基礎。

 

  由經濟部版報告顯示ECFA可提升台灣GDP百分之一點六五至一點七二,而中國大陸報告則顯示ECFA可提升中國GDP百分之零點三六至零點四。ECFA對台灣的經濟成長率雖貢獻較高,在兩岸經濟規模差異下,ECFA對中國創造之經濟絕對效益則高於台灣,反映ECFA是對兩岸經濟發展均有利的合作模式。

 

  由中國大陸的評估報告中,也可以看出中國大陸對於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的高度期待。兩岸經貿正常化是ECFA對中國大陸成長貢獻重要來源,中國大陸也說明在推動兩岸經貿自由化的同時,台灣目前仍未完全履行WTO的承諾,必需儘快實現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包括減除中國大陸商品輸台限制、放寬中國大陸赴台投資及台灣企業赴中國大陸投資的限制。這一點是台灣在未來洽談ECFA時不可迴避的部分。

 

  此外,中國也提出了ECFA必需兼顧雙方利益,互利雙贏的立場,所以,台灣也必需改變過去「台灣要什麼,中國都會給」、「中國要什麼,台灣少少給」的思維,秉著務實的立場進行談判。

 

  中國大陸也認為早期收穫是可行的途徑,但特別說明基於兩岸產業發展不同,難以在短期內成共識,因此建議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進行協商;對於雙方關心的需要儘快減稅或開放的「少數」商品和「少數」服務行業可進行早期收穫。由此觀之,在早期收穫議題的處理上,中國大陸並不期望會有過多的內涵,這也是台灣不可忽略的部分。

 

  中國大陸也呼籲在ECFA下建立起兩岸產業合作機制,共同制定產業合作總體目標,並採取分階段實施的模式。此實呼應「海西區」與台灣產業合作的概念。海西區固然發展程度不及中國沿海其他地區,但在ECFA下可以賦給海西區特有的優勢與地位,仍具有發展潛力。對此台灣也應思考對於與海西區產業合作有所回應。

 


作者:劉大年/中經院國際所研究員;史惠慈/中經院ECFA發言人
資料來源:2009-10-22/聯合報/A19版/民意論壇